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
2004-04-27 10:34:50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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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电力网电能损耗(简称线损)是电能从发电厂传输到客户过程中,在输电、变电、配电和营销各环节中所产生的电能损耗和损失。线损率是综合反映电力网规划设计、生产运行和经营管理水平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的线损管理,提高电网经济运行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电网经营企业要根据电力市场运营机制的需要,把线损率降低到合理的水平,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级电网经营企业。
第二章 管 理 措 施
第四条 管理体制与职责
(一)线损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实行线损的全过程管理。
(二)各级电网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线损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分工负责、协同合作。日常工作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并设置线损管理岗位,配备专责人员。
(三)线损管理职责:
1.国家电网公司负责贯彻国家节能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的运营情况研究节能降损技术,制定规则、标准、奖惩办法等;组织、协调各电网经营企业的节能降损工作,制定、审批节能规划和重大节能措施。
2.各级电网经营企业负责贯彻国家和国家电网公司的节能降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指令,制定本企业的线损管理制度,负责分解下达线损率指标计划;制订近期和中期的控制目标;监督、检查、考核所属各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线损管理范围可以产权范围为基础进行划分,或按有关各方的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 指标管理
(一)线损率指标实行分级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向各区域电网有限公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下达年度线损率计划指标,各级电网公司要将年度线损率指标分解下达、确保完成。同时要认真总结管理经验,分析节能降损项目的经济效益。
(二)线损指标中要考虑穿越电量产生的过网损耗。
(三)月、季及年度线损的统计是线损率指标管理及考核的基础,定义如下:
线损率=[(供电量-售电量)/供电量]×100%
其中,供电量=发电公司(厂)上网电量 + 外购电量 + 电网输入电量 - 电网输出电量(详见附录)。
售电量=所有终端客户的抄见电量。
为了分级统计线损的需要,本网把输往本公司下一级电网的电量视为售电量。
(四)抽水蓄能电厂的上网线路视同联络线,其线损按联络线线损统计、计算。
(五)为减少电量损失、便于检查和考核线损管理工作,各电网经营企业应建立线损小指标内部统计与考核制度。具体指标由各电网经营企业制定。
第六条 关口计量点的设置与电能计量管理
(一)关口计量点指与各电网经营企业贸易结算电量及企业内部考核结算的电量计量分界点。
(二)关口计量点设置原则
l.跨省、地区电网间联络线两端装表计量,联络线线损承担原则按双方合约执行。
2.发电公司(厂)上网电量关口计量点一般设在产权分界点,特殊情况按合同规定的计量点执行。
3.各区域电网有限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内部考核结算电量的计量点由各单位自定。
4.客户关口计量点一般设在产权分界点,有合约规定的按合约执行。
(三)关口计量管理
1.所有关口计量装置配置的设备和精度等级要满足《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要求。
2.新建、扩建(改建)的关口计量装置必须与一次设备同步投运,并满足本电网电能采集系统要求。
3.按月做好关口表计所在母线电量平衡。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电量不平衡率不大于±1%;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母线电量不平衡率不大于±2%。
第七条 营销管理
(一)各电网经营企业必须加强电力营销管理,建立健全营销管理岗位责任制,减少内部责任差错,防止窃电和违章用电,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防窃电管理,坚持开展经常性的用电检查,对发现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电量损失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降低管理线损。
(二)严格抄表制度,所有客户的抄表例日应予固定。每月的售电量与供电量尽可能对应,以减少统计线损的波动。
(三)严格供电企业自用电管理,变电站站用电纳入考核范围。变电站的其它用电(如大修、基建、办公、三产)应由当地供电单位装表收费。
(四)电力营销部门要加强客户无功电力管理,提高无功补偿设备的补偿效果,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的管理规定促进客户采用集中和分散补偿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功率因数。
(五)低压线损分台变(区)管理
根据低压电网的特点,实现线损分台变(区)管理是加强低压线损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措施,各电网经营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第一条 电力网电能损耗(简称线损)是电能从发电厂传输到客户过程中,在输电、变电、配电和营销各环节中所产生的电能损耗和损失。线损率是综合反映电力网规划设计、生产运行和经营管理水平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的线损管理,提高电网经济运行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电网经营企业要根据电力市场运营机制的需要,把线损率降低到合理的水平,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级电网经营企业。
第二章 管 理 措 施
第四条 管理体制与职责
(一)线损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实行线损的全过程管理。
(二)各级电网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线损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分工负责、协同合作。日常工作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并设置线损管理岗位,配备专责人员。
(三)线损管理职责:
1.国家电网公司负责贯彻国家节能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的运营情况研究节能降损技术,制定规则、标准、奖惩办法等;组织、协调各电网经营企业的节能降损工作,制定、审批节能规划和重大节能措施。
2.各级电网经营企业负责贯彻国家和国家电网公司的节能降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指令,制定本企业的线损管理制度,负责分解下达线损率指标计划;制订近期和中期的控制目标;监督、检查、考核所属各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线损管理范围可以产权范围为基础进行划分,或按有关各方的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 指标管理
(一)线损率指标实行分级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向各区域电网有限公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下达年度线损率计划指标,各级电网公司要将年度线损率指标分解下达、确保完成。同时要认真总结管理经验,分析节能降损项目的经济效益。
(二)线损指标中要考虑穿越电量产生的过网损耗。
(三)月、季及年度线损的统计是线损率指标管理及考核的基础,定义如下:
线损率=[(供电量-售电量)/供电量]×100%
其中,供电量=发电公司(厂)上网电量 + 外购电量 + 电网输入电量 - 电网输出电量(详见附录)。
售电量=所有终端客户的抄见电量。
为了分级统计线损的需要,本网把输往本公司下一级电网的电量视为售电量。
(四)抽水蓄能电厂的上网线路视同联络线,其线损按联络线线损统计、计算。
(五)为减少电量损失、便于检查和考核线损管理工作,各电网经营企业应建立线损小指标内部统计与考核制度。具体指标由各电网经营企业制定。
第六条 关口计量点的设置与电能计量管理
(一)关口计量点指与各电网经营企业贸易结算电量及企业内部考核结算的电量计量分界点。
(二)关口计量点设置原则
l.跨省、地区电网间联络线两端装表计量,联络线线损承担原则按双方合约执行。
2.发电公司(厂)上网电量关口计量点一般设在产权分界点,特殊情况按合同规定的计量点执行。
3.各区域电网有限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内部考核结算电量的计量点由各单位自定。
4.客户关口计量点一般设在产权分界点,有合约规定的按合约执行。
(三)关口计量管理
1.所有关口计量装置配置的设备和精度等级要满足《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要求。
2.新建、扩建(改建)的关口计量装置必须与一次设备同步投运,并满足本电网电能采集系统要求。
3.按月做好关口表计所在母线电量平衡。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电量不平衡率不大于±1%;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母线电量不平衡率不大于±2%。
第七条 营销管理
(一)各电网经营企业必须加强电力营销管理,建立健全营销管理岗位责任制,减少内部责任差错,防止窃电和违章用电,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防窃电管理,坚持开展经常性的用电检查,对发现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电量损失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降低管理线损。
(二)严格抄表制度,所有客户的抄表例日应予固定。每月的售电量与供电量尽可能对应,以减少统计线损的波动。
(三)严格供电企业自用电管理,变电站站用电纳入考核范围。变电站的其它用电(如大修、基建、办公、三产)应由当地供电单位装表收费。
(四)电力营销部门要加强客户无功电力管理,提高无功补偿设备的补偿效果,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的管理规定促进客户采用集中和分散补偿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功率因数。
(五)低压线损分台变(区)管理
根据低压电网的特点,实现线损分台变(区)管理是加强低压线损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措施,各电网经营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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