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国有资产流失 粤电集团财务负责人停职检查
2005-05-10 10:21:4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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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报记者 王佑 蔡卫国 田晶 发自上海广州
记者昨日(9日)获悉,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粤电集团”)财务部部长、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539.SZ,下称“粤电力”)董事曹特朝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上班了。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曹特朝涉嫌一桩国有资产流失案,目前正在接受有关方面的调查。另一位粤电集团内部人士则向记者证实,公司对曹特朝的处理是“停职检查”。
粤电集团是广东省的特大型国有企业,去年9月,该集团被评为中国企业500强第74名,资产总额为847.45亿元。粤电力是广东省最大的上市公司。
数百万巨款违规转移只是表象
据了解,曹特朝通过兴业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将一笔数百万元人民币的款项违规转移。
整个事件的过程是,粤电集团通过兴业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发放委托贷款,但收取的利息收入并未划入粤电集团账户,而是划入了粤电集团下属“三产”公司――方能电力的账户。方能电力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权益资产约1亿元,是粤电集团下属公司。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未予确认,其调研室刘先生表示,该事件可能属于反贪局调查范围。他说:“如果是在侦察阶段的话,是不能对外透露相关情况的。”
目前曹特朝的工作岗位,已经改由粤电集团审计监察部部长、粤电力监事会主席杨选兴暂代。昨天,粤电集团一内部人士在电话中向记者确认了此事。他还说,记者所说的款项转移方式,还只是一个表象。
曹特朝,1966年2月出生,汉族,湖南双峰人,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88年参加工作,曾任广东省电力工业局财务处生产财务科科长,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财务处副处长等职务,现任粤电集团财务部部长、粤电力董事。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根据电力系统内部会议传达的消息,曹特朝被拘时间已超过一个月,该人士表示曹特朝只是一个牺牲品,他“出的事”不仅涉及银行,还涉及公司“小金库”等。
记者致电曹特朝本人,他对记者承认,目前的确不在集团和上市公司工作,但他否认了与兴业、广发银行的问题款项有牵连。他说:“我目前只是在学习。”至于为何由杨选兴暂代其职务,曹特朝说:“他得到了我的授权。”
粤电力称曹特朝只是配合调查
来自粤电力一位知情人士的说法是,广发和兴业银行的一笔涉及集团的贷款出了问题,作为集团财务部长的曹特朝,自然要“协助调查”。但具体怎样,目前“还没有定性。”也正因此,在4月29日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上,曹特朝依然被选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
不过,从3月份开始的一系列粤电力的董事会,曹特朝均未参加,包括董事会换届前后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2004年度股东大会。
对此,粤电力一位高管竭力撇清曹特朝和粤电力的关系。该人士称,首先,曹特朝虽然没有参加一系列董事会,但是在最近的一次董事会上(指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他还是委托了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职权,因此不开会也很正常。此外,他还表示,曹特朝虽然是粤电力的董事,但是他和粤电力一点关系都没有。他说“曹特朝的人事关系都挂在集团,他本人在上市公司也不负责任何具体事务、不担任任何具体职务、也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水。所以,我们对他的一些情况并不清楚。”当记者追问在选举曹特朝担任新一届董事的时候,是否知道他已经在“协助调查”,该高管未予正面回应,他说,“曹特朝是大股东推荐过来的,目前事情又未定性,我们没理由拒绝。”该高管最后强调说,“我们已经披露了一切应该披露的事项。”
兴业、广发不知情
记者分别致电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广东发展银行求证此事,两家银行均表示还不知情。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信贷部门余姓经理告诉记者,委托贷款业务的特点是属于中间业务产品,银行作为贷款人不承担风险,“属于低风险业务”,银行仅仅是提供服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而已。
而农行广东省分行一位信贷经理分析说,根据曹特朝转走的利息收入金额来看,粤电集团委托贷款总额至少涉及人民币几千万元。
记者昨日(9日)获悉,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粤电集团”)财务部部长、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539.SZ,下称“粤电力”)董事曹特朝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上班了。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曹特朝涉嫌一桩国有资产流失案,目前正在接受有关方面的调查。另一位粤电集团内部人士则向记者证实,公司对曹特朝的处理是“停职检查”。
粤电集团是广东省的特大型国有企业,去年9月,该集团被评为中国企业500强第74名,资产总额为847.45亿元。粤电力是广东省最大的上市公司。
数百万巨款违规转移只是表象
据了解,曹特朝通过兴业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将一笔数百万元人民币的款项违规转移。
整个事件的过程是,粤电集团通过兴业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发放委托贷款,但收取的利息收入并未划入粤电集团账户,而是划入了粤电集团下属“三产”公司――方能电力的账户。方能电力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权益资产约1亿元,是粤电集团下属公司。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未予确认,其调研室刘先生表示,该事件可能属于反贪局调查范围。他说:“如果是在侦察阶段的话,是不能对外透露相关情况的。”
目前曹特朝的工作岗位,已经改由粤电集团审计监察部部长、粤电力监事会主席杨选兴暂代。昨天,粤电集团一内部人士在电话中向记者确认了此事。他还说,记者所说的款项转移方式,还只是一个表象。
曹特朝,1966年2月出生,汉族,湖南双峰人,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88年参加工作,曾任广东省电力工业局财务处生产财务科科长,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财务处副处长等职务,现任粤电集团财务部部长、粤电力董事。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根据电力系统内部会议传达的消息,曹特朝被拘时间已超过一个月,该人士表示曹特朝只是一个牺牲品,他“出的事”不仅涉及银行,还涉及公司“小金库”等。
记者致电曹特朝本人,他对记者承认,目前的确不在集团和上市公司工作,但他否认了与兴业、广发银行的问题款项有牵连。他说:“我目前只是在学习。”至于为何由杨选兴暂代其职务,曹特朝说:“他得到了我的授权。”
粤电力称曹特朝只是配合调查
来自粤电力一位知情人士的说法是,广发和兴业银行的一笔涉及集团的贷款出了问题,作为集团财务部长的曹特朝,自然要“协助调查”。但具体怎样,目前“还没有定性。”也正因此,在4月29日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上,曹特朝依然被选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
不过,从3月份开始的一系列粤电力的董事会,曹特朝均未参加,包括董事会换届前后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2004年度股东大会。
对此,粤电力一位高管竭力撇清曹特朝和粤电力的关系。该人士称,首先,曹特朝虽然没有参加一系列董事会,但是在最近的一次董事会上(指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他还是委托了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职权,因此不开会也很正常。此外,他还表示,曹特朝虽然是粤电力的董事,但是他和粤电力一点关系都没有。他说“曹特朝的人事关系都挂在集团,他本人在上市公司也不负责任何具体事务、不担任任何具体职务、也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水。所以,我们对他的一些情况并不清楚。”当记者追问在选举曹特朝担任新一届董事的时候,是否知道他已经在“协助调查”,该高管未予正面回应,他说,“曹特朝是大股东推荐过来的,目前事情又未定性,我们没理由拒绝。”该高管最后强调说,“我们已经披露了一切应该披露的事项。”
兴业、广发不知情
记者分别致电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广东发展银行求证此事,两家银行均表示还不知情。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信贷部门余姓经理告诉记者,委托贷款业务的特点是属于中间业务产品,银行作为贷款人不承担风险,“属于低风险业务”,银行仅仅是提供服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而已。
而农行广东省分行一位信贷经理分析说,根据曹特朝转走的利息收入金额来看,粤电集团委托贷款总额至少涉及人民币几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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