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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供电企业员工子女毕业生招聘办法(暂行)》正式执行

  2007-02-02 14:12: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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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1月25日,《供电企业员工子女毕业生招聘办法(暂行)》(下称《办法》),经过参加公司一届三次职代会暨2007年工作会的职工代表充分讨论和“两会”审议,会议正式通过该《办法》,并决定从1月25日起执行。

    据了解,《办法》共6章38条,对供电企业员工子女毕业生招聘的范围条件、计划编制、聘用、招聘程序、岗前培训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办法》的规定,供电企业员工毕业生的招聘遵循计划控制、岗位需要、专业对口优先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招聘的原则,供电企业只能招收两大类毕业生:一是主专业,包括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技术、继电保护、电力市场营销、供用电技术、输电线路、通讯、电力技术经济专业;二是辅专业,主要包括财会、税务、计算机、法律、工民建专,而且对外招聘的毕业生只限本科及以上学历。

    《办法》规定,员工子女毕业生原则上实行划片异地聘用。除博士研究生外,一律到生产一线岗位工作。(记者李洪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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