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公司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暨6月廉洁从业“专题日”活动
2013-06-16 12:02:04 来源:叶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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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6月7日,黟县公司根据市公司纪委《关于开展6月廉洁从业“专题活动日”的通知》要求,促进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和省公司党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切实贯彻执行到位,召开了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暨6月廉洁从业“专题日”活动。公司领导、中层干部、供电所长、党建专责、纪检专责和派驻集体企业纪检专员共二十五人参加了活动。
黟县公司党委书记方国理组织专题学习,并再次宣贯了省公司党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皖电[2013]1号)文件精神,学习了安徽省电力公司党组纪检组“关于开展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效能监察的通知” (皖电纪检〔2013〕13号)和市公司纪委《关于开展“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强调:要结合部门实际,切实落实好省市公司开展“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促进实施细则的全面落实。
黟县纪委书记丁峻涛按照专题活动日的主题:“八项规定记心上,清正廉洁过端阳”,就加强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力促廉洁过节,落实协同监督,督促公车节日“停驶封存”制度的落实进行布置;在贯彻市公司《关于印发黄山供电公司库存物资利用效能监察项目落实计划的通知》、《黄山供电公司配网供电能力提升效能监察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印发黄山供电公司库存物资利用效能监察项目落实计划的通知》中,就具体责任部门提出了要求;还对落实市公司一季度党风廉政巡视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进行了点评,并要求做好二季度巡检自查和准备工作。
黟县公司总经理梅林在会议上强调,落实“八项规定”要体现在具体的行动上,要加强农村的装表接电、业扩报装、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规范供电服务投诉管理,严格执行客户投诉后一个工作日联系客户、七个工作日答复处理意见的规定。坚决杜绝“三指定”,践行“四个服务”,特别是我们的窗口单位和供电所,坚持“你用电、我用心”,认真履行员工服务“十个不准”、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网络,全面提高供电优质服务水平。(叶森)
黟县公司党委书记方国理组织专题学习,并再次宣贯了省公司党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皖电[2013]1号)文件精神,学习了安徽省电力公司党组纪检组“关于开展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效能监察的通知” (皖电纪检〔2013〕13号)和市公司纪委《关于开展“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强调:要结合部门实际,切实落实好省市公司开展“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促进实施细则的全面落实。
黟县纪委书记丁峻涛按照专题活动日的主题:“八项规定记心上,清正廉洁过端阳”,就加强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力促廉洁过节,落实协同监督,督促公车节日“停驶封存”制度的落实进行布置;在贯彻市公司《关于印发黄山供电公司库存物资利用效能监察项目落实计划的通知》、《黄山供电公司配网供电能力提升效能监察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印发黄山供电公司库存物资利用效能监察项目落实计划的通知》中,就具体责任部门提出了要求;还对落实市公司一季度党风廉政巡视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进行了点评,并要求做好二季度巡检自查和准备工作。
黟县公司总经理梅林在会议上强调,落实“八项规定”要体现在具体的行动上,要加强农村的装表接电、业扩报装、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规范供电服务投诉管理,严格执行客户投诉后一个工作日联系客户、七个工作日答复处理意见的规定。坚决杜绝“三指定”,践行“四个服务”,特别是我们的窗口单位和供电所,坚持“你用电、我用心”,认真履行员工服务“十个不准”、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网络,全面提高供电优质服务水平。(叶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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