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供电莱特集团公司新年第一课廉洁从业警示教育
2013-02-25 10:05:54 来源:祝如林 刘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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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2月22日下午,安徽莱特集团公司新年第一课,邀请禹会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马晓峰到该公司上廉洁从业警示教育课,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室主任和管理专职、分子公司班组长及关键岗位人员共计120多人接受警示教育。
马局长以"建设和谐莱特、预防职务犯罪"系列之二"挪用公款罪"为专题的警示教育。主讲内容一是为挪用公款罪的概念与特征。详细讲解构成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含国有企业及所属集体企业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主讲内容二是为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时注意的几个问题;主讲内容三是为挪用公款罪防范对策。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二要抓好职业道德教育。三要抓好法纪教育,重点检查有无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现象等。
在警示教育过程中马局长以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的向大家介绍了反腐倡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就集体企业易发多发的问题提出警示。告诫广大员工检察机关与企业共建,是为了更好的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不是为违纪违法人员提供保护和免责条件,只要有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祝如林 刘冬玲)
马局长以"建设和谐莱特、预防职务犯罪"系列之二"挪用公款罪"为专题的警示教育。主讲内容一是为挪用公款罪的概念与特征。详细讲解构成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含国有企业及所属集体企业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主讲内容二是为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时注意的几个问题;主讲内容三是为挪用公款罪防范对策。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二要抓好职业道德教育。三要抓好法纪教育,重点检查有无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现象等。
在警示教育过程中马局长以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的向大家介绍了反腐倡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就集体企业易发多发的问题提出警示。告诫广大员工检察机关与企业共建,是为了更好的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不是为违纪违法人员提供保护和免责条件,只要有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祝如林 刘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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