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砀山供电公司与县检察院建立“检企共建”机制
2012-11-28 15:47:17 来源:贾文忠 杜箫笛
A-
A+
电力18讯: 为进一步探索电力企业和检察机关合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完善长效机制,11月23日上午,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和砀山供电公司举行了检企共建协议书签字仪式。仪式上,砀山供电公司总经理曹新义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子颖共同签署并交换了《预防职务犯罪"检企共建"协议书》。
根据协议内容,检企双方将成立由双方主要领导挂帅的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双方领导共同参加的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并形成制度,本着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的具体落实措施,逐步建立起沟通协商、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跟踪、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法律咨询、案件协查通报及合同风险评估等相关制度,实现机制和制度的改革创新,并且约定今后双方要创造条件不断深化、优化合作共建关系,定期开展各类工作交流活动,保证共建活动深入、持久、有效,为预防腐败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格局。
签字仪式后,检察院马子颖副检察长还针对拖欠、挪用电费造成的职务侵占等犯罪形式及相关法律量刑、处罚标准,通过举案说法和案例剖析,为参会人员举行了一次生动形象、针对性强的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贾文忠 杜箫笛)
根据协议内容,检企双方将成立由双方主要领导挂帅的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双方领导共同参加的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并形成制度,本着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的具体落实措施,逐步建立起沟通协商、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跟踪、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法律咨询、案件协查通报及合同风险评估等相关制度,实现机制和制度的改革创新,并且约定今后双方要创造条件不断深化、优化合作共建关系,定期开展各类工作交流活动,保证共建活动深入、持久、有效,为预防腐败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格局。
签字仪式后,检察院马子颖副检察长还针对拖欠、挪用电费造成的职务侵占等犯罪形式及相关法律量刑、处罚标准,通过举案说法和案例剖析,为参会人员举行了一次生动形象、针对性强的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贾文忠 杜箫笛)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