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供电局部署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专项工作
2006-07-19 09:19:31 来源:云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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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近日,昆明供电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完成动员部署阶段、调查摸底阶段后,对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该局将从7月初到9月底,重点对公司成立后2003年以来的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范围:4大重点领域
此次自查自纠阶段工作重点是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产权交易、供电服务这4大方面。
工程建设方面重点围绕在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可研、审批、设备物资采购等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物资采购方面重点围绕在生产经营中购买设备、物资时,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是否存在监管和制度上的漏洞。产权交易方面主要针对各单位是否违反产权交易中《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供电服务方面着重查找在用户报装接电的受理审批和装表接电、在停电、限电计划(方案)执行过程、执行分类电价和差别电价、抄表、收费、清欠和检查用电过程等关键环节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原则: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边自查边整改
昆明供电局为切实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小组,建立了综合协调工作小组、工程建设类工作小组、物资采购类工作小组、用电服务类工作小组、产权交易和资金管理类工作小组、农电类工作小组、信访举报和案件类工作小组、联络及宣传报道工作小组。各小组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方面密切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办案的整体合力。
近期,治理工作小组将对各部室、基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填报的自查自纠项目进行抽查,抽查重点是2003年以来的项目以及2001年至2003年的个别项目。
重点:查找问题,分类处理
该局要求各基层、部门、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在自查分析中查找出来的不正当交易问题,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的,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错误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开展纠风工作;对涉嫌犯罪的,依法查处。
此次治理专项工作将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该局认为,对大多数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人来说,应分类别分重点给予批评教育,要通过批评教育和自查自纠,使他们明辨是非,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
范围:4大重点领域
此次自查自纠阶段工作重点是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产权交易、供电服务这4大方面。
工程建设方面重点围绕在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可研、审批、设备物资采购等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物资采购方面重点围绕在生产经营中购买设备、物资时,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是否存在监管和制度上的漏洞。产权交易方面主要针对各单位是否违反产权交易中《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供电服务方面着重查找在用户报装接电的受理审批和装表接电、在停电、限电计划(方案)执行过程、执行分类电价和差别电价、抄表、收费、清欠和检查用电过程等关键环节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原则: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边自查边整改
昆明供电局为切实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小组,建立了综合协调工作小组、工程建设类工作小组、物资采购类工作小组、用电服务类工作小组、产权交易和资金管理类工作小组、农电类工作小组、信访举报和案件类工作小组、联络及宣传报道工作小组。各小组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方面密切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办案的整体合力。
近期,治理工作小组将对各部室、基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填报的自查自纠项目进行抽查,抽查重点是2003年以来的项目以及2001年至2003年的个别项目。
重点:查找问题,分类处理
该局要求各基层、部门、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在自查分析中查找出来的不正当交易问题,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的,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错误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开展纠风工作;对涉嫌犯罪的,依法查处。
此次治理专项工作将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该局认为,对大多数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人来说,应分类别分重点给予批评教育,要通过批评教育和自查自纠,使他们明辨是非,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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