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供电局对新闻报道实行“重奖”
2006-05-24 14:24: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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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近日,玉屏供电局出台对新闻报道实行“重奖”的相关规定,其比例之高,力度之大在县级供电企业,乃至全国电力行业对新闻报道工作实行的奖励中实属罕见。
据悉,该局为大力宣传企业文化,充分调动新闻宣传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扩大知名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定了《玉屏供电局外用稿件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凡正面宣传该局在生产经营、企业文明等方面的新闻稿件(含摄影作品),被新闻媒体采用的,按照用稿单位稿酬(国家级、省级、地级)的1:30:20:5的比例进行奖励。
按照南方电网大政方针政策,打好主动仗,唱响主旋律,打造责任南网,创建一流县级企业的总体要求,该局班子认识到,企业新闻宣传工作已成为一种实实在在的生产力,其外树形象,内促融合的重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因为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才是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需求,只有牢牢把握和加强与社会媒体的沟通主动,交流合作,才能树立起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和宽松的外部环境,为企业做强、作优提供积极的导向作用。(肖中林)
据悉,该局为大力宣传企业文化,充分调动新闻宣传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扩大知名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定了《玉屏供电局外用稿件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凡正面宣传该局在生产经营、企业文明等方面的新闻稿件(含摄影作品),被新闻媒体采用的,按照用稿单位稿酬(国家级、省级、地级)的1:30:20:5的比例进行奖励。
按照南方电网大政方针政策,打好主动仗,唱响主旋律,打造责任南网,创建一流县级企业的总体要求,该局班子认识到,企业新闻宣传工作已成为一种实实在在的生产力,其外树形象,内促融合的重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因为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才是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需求,只有牢牢把握和加强与社会媒体的沟通主动,交流合作,才能树立起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和宽松的外部环境,为企业做强、作优提供积极的导向作用。(肖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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