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发电总厂豆坝电厂2×100MW机组脱硫工程通过环保验收
2006-12-25 11:18: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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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罗仕华
本网讯 12月23日,华电宜宾发电总厂豆坝电厂2×1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项目通过了四川省环保局、四川省经委组织的环境保护验收,脱硫效率达94.5%。
豆坝电厂2×1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是国家环保总局受国务院授权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华电集团签订的《“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的重点火电脱硫项目和省人民政府2006年挂牌督办限期治理项目,同时是四川省环保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四川省环保局于2005年8月批准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05年11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经过工程建设单位、总承包商和施工监理等单位11个月的努力,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规定的2006年10月31日前完成了脱硫装置168小时试运行。
验收会上,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宜宾发电总厂对该项目在建设中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开展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的通知》的情况汇报,环评单位西南电力设计院关于该工程环评情况的介绍,监测单位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该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查看了脱硫工程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形成了验收意见。验收组认为:电厂环保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完善,豆坝电厂2×1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烟气脱硫吸收塔排放废气浓度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总量等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经验收监测各主要污染物测试结果达标,脱硫效率为94.5%,脱硫装置的脱硫效率满足环评批复中关于脱硫率大于90%的要求,符合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参加会议的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四川公司、四川省环境监察总队、宜宾市经委、宜宾市环保局、宜宾县环保局、西南电力设计院、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宜宾发电总厂等单位的代表。
罗仕华
本网讯 12月23日,华电宜宾发电总厂豆坝电厂2×1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项目通过了四川省环保局、四川省经委组织的环境保护验收,脱硫效率达94.5%。
豆坝电厂2×1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是国家环保总局受国务院授权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华电集团签订的《“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的重点火电脱硫项目和省人民政府2006年挂牌督办限期治理项目,同时是四川省环保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四川省环保局于2005年8月批准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05年11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经过工程建设单位、总承包商和施工监理等单位11个月的努力,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规定的2006年10月31日前完成了脱硫装置168小时试运行。
验收会上,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宜宾发电总厂对该项目在建设中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开展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的通知》的情况汇报,环评单位西南电力设计院关于该工程环评情况的介绍,监测单位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该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查看了脱硫工程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形成了验收意见。验收组认为:电厂环保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完善,豆坝电厂2×1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烟气脱硫吸收塔排放废气浓度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总量等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经验收监测各主要污染物测试结果达标,脱硫效率为94.5%,脱硫装置的脱硫效率满足环评批复中关于脱硫率大于90%的要求,符合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参加会议的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四川公司、四川省环境监察总队、宜宾市经委、宜宾市环保局、宜宾县环保局、西南电力设计院、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宜宾发电总厂等单位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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