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发电2号机组正式执行超低排放电价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潘艳男 张民 报道 12月15日,白城发电公司收到《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2号机组实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意见的函》(吉环函〔2016〕647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853号)文件规定,该公司2号机组自超低排放验收合格之日(2016年11月30日)起执行超低排放电价,加价标准每千瓦时0.01元。
2014年6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下达2014年煤电机组环保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2014年9月,国家发布《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了新建煤电机组节能减排目标。国内煤电行业掀起了一场煤电清洁改造的热潮,煤电清洁、高效环保改造俨然成为国内煤电发展“新常态”。
该公司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程采用先进、可靠、经济和成熟的工艺与设备,共分为湿式除尘器改造(降低粉尘措施)、脱硝增加备用层改造(降低NOx措施)、除雾器换型升级改造(降低SO2措施)三部分。一是在吸收塔出口加装径流式湿式除尘器,具有耗水量低、系统阻力小、粉尘处理能力强等特点;二是在原有二层催化剂基础上增加催化剂及相应辅助设施,改造过程中将节省施工费用,在投入运行后可降低大量的原料消耗;三是对脱硫吸收塔内搅拌器、除雾器进行升级,增加2000m?事故浆液箱等,大幅提升设备工作效率和可靠性。根据大唐东北电力试验研究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白城发电公司2号炉湿式电除尘器性能考核试验报告》显示,烟尘浓度为3.72mg/Nm?,SO2浓度为12.14mg/Nm? ,NOx浓度为40.74mg/Nm?,超净排放各项指标远远优于国家标准,将为白城打造碧水蓝天“海绵”城市,提高生态环境建设做出更大贡献,一路向前践行“奉献绿色能源”的企业使命。
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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