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公司获评2015年度四川省“三电”工作先进单位
近日,四川省“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省级部门联席会议(简称省“三电”联)决定,对在2015年全省“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省级部门、企业单位(集体)及个人予以表扬,国电大渡河公司、国电大渡河瀑布沟水力发电总厂、国电大岗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及程卡、彭洪同志分别被评为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
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简称“三电”)设施安全保护专项工作,在全国已经开展多年。该项工作因涉及全国范围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专项斗争,其职能由公安部及各地公安机关实施。同时,由于“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涉及多部门监管的特殊性,涉及地方党委、政府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因而采取部、省、市三个层级的相关行政部门与综治办组成联席会议形式,以共商共议、相互协调、联合执法、多方监管的工作机制,对全国“三电”设施的建设与运行,实施安全保护,对“三电”企业落实安全保护主体责任实施有效的监管。
国电大渡河公司,自2011年被列为四川省发电设施安全保护企业以后,公司领导始终高度重视“三电”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一方面加大在建电站、投运电站的安保投入,把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运行安全,同防盗窃破坏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明确公司分管领导,指定工作部门和专管人员,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与预案,不断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的投入力度,确保公司发电设施的安全。另一方面,积极参与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三电”办)的工作,在人力与物质资源上给予大力支持。在被选任为省“三电”联副召集人期间,积极领导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中央在川发电企业及省属电力企业积极落实防范的主体责任,取得优异成绩。公司也因此已被评选为2009-2012年度四川省“三电”工作先进单位。
2015年,省“三电”联为了适应新形势和新常态,将中央在川的发电企业及省级电力企业,一并升格为省“三电”联成员单位,促使“三电”企业与省级部门一道共商共议“三电”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提升“三电”企业的话语权和积极性,促使党、政、警、企齐抓共管“三电”工作。公司领导也更加重视和支持省“三电”办的工作,一是组织公司有关二级单位,积极参与“平安三电”的创建活动;二是利用“平安三电”创建平台,积极联络当地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基层党委与政府,共同开展打击偷盗“三电”设施犯罪和防范破坏专项整治行动;三是积极组织内部防范机构与人员的培训演练,强化落实各项安防制度,确保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四是将各自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与当地党委、政府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县域”、“平安乡镇”、“平安企业”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协调处置各类纠纷与矛盾,排除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五是派出得力的干部到省“三电”办,负责综合办工作的开展,为四川省“三电”工作发挥了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省“三电”联还专门致信,对公司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省“三电”联和“三电”办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的一年里,公司将在继续支持全省“三电”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自身的基础防范工作,促进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切实解决“三电”企业在工程建设、电力生产、安全运行方面遭遇的困扰,更加有效地推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并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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