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大发电获国家优惠政策 促创效增收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娜仁高娃 报道 6月17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国家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内蒙古能源发电准大发电有限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件,这是今年内蒙古能源发电准大发电有限公司进一步深化集团公司“效益管理年”活动,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盈亏平衡目标,所取得的又一历史性的成绩。
2016年1月份,该公司获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后,该公司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了部署与安排。该公司财务部牵头对纳税人从事《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核对,发现煤泥综合利用完全符合《目录》中的条件,同时符合几项必要条件。
为落实享受文件规定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财务部积极协调自治区节能中心,于4月出具了该公司1号机组、2号机组煤泥掺烧比例检查报告。通过几经奔波于该公司与准格尔旗税务局以及相关单位,将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及时提供给了准格尔旗国税局进行备案。5月17日,该公司发表了关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声明。声明中明确说明了该公司在《目录》中符合的全部条件。
该公司财务部经过半年的不懈努力,终于获准享受国家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上半年,按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可实现退税收入928万元,预计全年可实现退税收入2000余万元。1~5月即征即退50%增值税可实现690万元,6月可实现退税238万元,预计于7月底退还到公司账户上。
今天,该公司晒出“成绩单”,从数据上可以看出争取到国家节能减排有关补贴政策的可喜成绩,也是为落实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公司“1345”战略思路和举措安排,以效益管理年活动为主线,突出了亮点,做到了创新工作,并取得了长远的成效。
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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