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配售分开后的体制设计与商业模式
2015-06-16 11:01:02 来源:德国华人新能源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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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在垄断时期,除了大型联合电力公司,大部分输配电公司已然分开,九百多家地方电力公司大部分是配电公司,多数是公有,属于市政财产。电改之后,这些配电公司与售电公司分开,而出于公平原则,原属于联合电力公司的输配电网也顺势分开。一气呵成,十分自然。而从物理属性来讲,输配电网决不能分开,它们相互连接相互影响。紧密的合作,相互的协调才能使得电网安全的运行。
配售分离的第一个目标是希望出现让竞争更加激烈的售电市场,德国的电改确实实现了这第一个目标,虽然很多售电公司仍然是四大能源集团的子公司,但子公司之间仍然存在竞争,而通过立法,子公司信息的交换是明令禁止的,资金的相互转移也是受到限制的,而这些大能源集团的配电网子公司,在监管之下,要对市场参与者提供公平公正透明的电网服务,对同属能源集团的售电子公司不能优惠对待,在这样的法律框架下,德国的售电市场应该说是繁荣的,充满竞争的。而繁荣的售电市场确实让客户享受到了更好的服务,客户有了更多的选择,TNS Infratest公司的调查得出,55%的客户更换了售电合同或者售电公司,而客户之所以更换的原因,我们可以推测,至少大多数新的购电合同想比原来的合同让客户更加满意,更加满足客户的需求,这无疑是配售分离带来的积极的一面。
根据历史的数据,无论是垄断前后,居民在用电上的花费始终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2%左右),这是居民可以承受的,相比汽油花费的比例,其在用电之上,并且持明显上升的趋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即使在一些负面因素的作用下,配售分离没有明显加重居民的负担。对于正在进行售电分离改革的中国,是一个利好的信息。但从德国改革的复杂程度来看,中国在配售分开时,无论是立法,还是市场规则的设计,都必须反复考量,仔细揣摩各个角色的厉害关系。对于中国电力公司的特有现状也必须考虑在内,不可以进行德国经验的直接照搬。对于这么复杂的改革,一步到位可能难以实现,因此需要慢慢试探,步步为营,积累经验,边学边改。
专家导读一:
刘隽琦博士,男,德国亚琛工业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于慕尼黑工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博士期间在亚琛工大E.ON 能源研究中心从事包括主动配电网测量与控制、虚拟电厂以及需求侧能源管理系统等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参与德国和欧洲多个智能电网相关科研项目的投标,管理和开展工作。两项欧洲专利的联合发明人,并荣获201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2014年中起工作于德国第三大能源电力集团EnBW, 从事智能计量和智能电网以及需求侧管理等相关项目工作。
1998年,在欧盟对其成员国提出电力改革建议半年之后,作为欧盟最大经济体的德国摈弃其一贯需要经过漫长和冗繁的讨论和权衡的一贯作风,雷厉风行地确定并开始了以开放市场为目标的电力改革,德国在之后整个电力改革过程中的魄力和执行力在其他欧洲国家都是少见的。 而电力改革和市场的开放也奠定了德国之后迅速而大范围开展能源转型的基础,造就了德国在世界范围内能源转型的先行者和领导者地位。其改革设计、过程、成果和经验值得其他国家深入研究和学习。
回顾这16年的改革之路德国走的并不平坦。在施罗德和默克尔领导下的德国政府出台了近十项厚重的相关法律法典,构成了复杂的法律框架,奠定了发、输、配、售分离的全面开放电力市场改革蓝图。联邦网络管理局和各个行业专业协会也纷纷制定监管机制, 市场规范和技术标准以保证改革之后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开放市场的有序运营。 开放的发电和售电市场引入了竞争机制,一方面为直接或间接的为用电户和消费者提供了自由选择的权利,催生了新商业模式和市场参与者,但是同时涌现出来的大量新概念、新模式和新产业也同时增加了市场监管的难度, 其各种质量参差不齐的服务和产品也让消费者和用电户经常手足无措。此外,虽然输配电网还在监管范围之类,但是由于历史原因而出现在全德共有近900家电网公司的情况也大幅度增加了监管难度, 也要求各配电网公司和输电网公司通过引入各种额外手段和流程时刻紧密的相互协调以保证电网安全的运行。
中国的社会结构,市场机制和经济发展状况与德国有很大不同, 不能照搬德国的法律框架和设计蓝图。以法律法典为载体的顶层设计是开展电力改革的基础,这项工作需要分析考虑到各方面的现状、 问题和利益,其耗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是巨大的, 其制定结果也直接影响到改革的成败。在顶层设计上需要从国家层面统一调度和协调,充分考虑我国目前电力系统运行的特点以及发电和用电户的需求,在发电和售电环节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大力发展分布式发电并让消费者主动参与到电力发售环节中,建设智能电力市场,带动新兴产业和商业模式的形成以及相关技术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我国的电网架构和特点和德国以及欧洲电网大不相同,而且输配电网从物理上是紧密相联的,照搬德国的输配分离是不可行的,而应该考虑输配电网的紧密相联性,在各个环节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协调与智能电力市场的互动,实现安全,经济和高能效的未来智能电网。
《德国配售分开后的体制设计与商业模式》调研报告从介绍德国电力系统垄断时期的历史背景、经营模式和问题开始,详细地阐述了从顶层设计到配售分离后的电力市场参与者角色扮演,再到电力交易和储备市场的运作机制等德国电力改革的各个方面,并对改革之后的售电服务市场的商业运作和电价走势及其原因出了深入的分析。本报告充分利用了各方面可支配的资源和信息,对德国电力改革和售配分离的前因后果、设计实现、优点问题做出了专业的、全方位的分析和总结,结构清晰,语言流畅言简意赅,是了解德国电力改革的优秀入门级读物。
专家导读二:
赵琳博士,男,居住于德国爱尔兰根。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电气工程专业,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生,硕士和博士毕业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电力系统专业。博士期间为亚琛工业大学电力系统及能源经济研究所,电网规划及电网运行研究室研究员。2012年起工作于德国西门子公司总部,电动汽车专家,从事电网规划咨询工作。
吴阳佳、梁一功、王芸等同学所参与进行的“德国配售分开后的体制设计与商业模式”的调研,清晰地展示了德国在电力改革前后电力系统的巨变。他们通过报告详细地阐释了德国电力市场的现有设计体制和运行模式,对市场参与者的功能和职责作了详细的分析。通过实地调研和文献索引,展示了大量的德国售电公司的运行模式,并在德国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发展电力改革进行了探讨。通过这篇报告,是我们对德国电力改革以及现有的售配电形式有了一个总体而详尽的了解。
德国从1998年开始电力改革至今已经经历了16个年头。在这十六年中,原有的电力系统大垄断的格局已经被彻底打破。在发电端和售电端都形成了非常开放的自由交易市场。德国在电力改革中将售电和配电分离的经验和教训,是非常值得我国在今后的改革中进行深入探讨的。
在当今的德国,由于电力市场的开放以及售配电的分开,电力交易日益活跃。通过充分的竞争,德国售电公司的销售利润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是非常有利的。此外,通过激烈的竞争,售电公司的服务水平也不断上升。售电和电网相分离,使得所有的售电公司,只要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都能在同一个区域内开展业务。也就是说售电公司不再受到电网的束缚。这样,就增加了整个电力销售系统的灵活性。特别是对于某些未来需要跨区结算的电力交易业务,比如说电动汽车充电业务,这样的售配分离结构能够很好地满足跨区域充电及付费的要求。这就给了电力交易业务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不可否认的是,在德国售配分离之出,也出现过一段时间市场较为混乱。为此,德国一方面向民众普及电力改革和电力交易的知识,鼓励民众选择合适的电力供应商,另一方面,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方法,边改革,边发现问题,边解决问题,及时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多年的努力,德国现有的售电市场逐步实现了规范化。
应该重点指出的是,售配电分离,并不只是简单地将原有的供电公司的售电和电网运行两个部门分离,而是在保持电网垄断地位的基础上,开放售电市场,让有资质的企业都能参加到售电交易中来,让这个售电公司都能无差别地在任何一个区域的电网中出售电力,让普通老百姓有权利选择他们喜欢的售电公司。不能理解这一点,就不能够实现配售分离的真正意义。这些对于我国今后的电力改革有着一定的借鉴作用。
结语:配售体制其实只是一个国家电力和能源体制中很小的一环,指望这一环去冲破整个体制的束缚尊崇的虽然依旧是四两拨千斤的传统中国思维模式,可能也许真的就是阿咯琉斯之踵也未可知。但即使要搞清楚这环节,仅凭一个调研报告,几篇博士论文,甚至是几十个科研项目也是远远不够的。要达到足以支撑国家正确决策的最好办法只有一个:亲自下水,组建一支团队亲自操盘一个售电公司,由此数据公开、内幕详情、游戏规则等等隔岸观火无法洞悉的难题皆可以释然。
在垄断时期,除了大型联合电力公司,大部分输配电公司已然分开,九百多家地方电力公司大部分是配电公司,多数是公有,属于市政财产。电改之后,这些配电公司与售电公司分开,而出于公平原则,原属于联合电力公司的输配电网也顺势分开。一气呵成,十分自然。而从物理属性来讲,输配电网决不能分开,它们相互连接相互影响。紧密的合作,相互的协调才能使得电网安全的运行。
配售分离的第一个目标是希望出现让竞争更加激烈的售电市场,德国的电改确实实现了这第一个目标,虽然很多售电公司仍然是四大能源集团的子公司,但子公司之间仍然存在竞争,而通过立法,子公司信息的交换是明令禁止的,资金的相互转移也是受到限制的,而这些大能源集团的配电网子公司,在监管之下,要对市场参与者提供公平公正透明的电网服务,对同属能源集团的售电子公司不能优惠对待,在这样的法律框架下,德国的售电市场应该说是繁荣的,充满竞争的。而繁荣的售电市场确实让客户享受到了更好的服务,客户有了更多的选择,TNS Infratest公司的调查得出,55%的客户更换了售电合同或者售电公司,而客户之所以更换的原因,我们可以推测,至少大多数新的购电合同想比原来的合同让客户更加满意,更加满足客户的需求,这无疑是配售分离带来的积极的一面。
根据历史的数据,无论是垄断前后,居民在用电上的花费始终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2%左右),这是居民可以承受的,相比汽油花费的比例,其在用电之上,并且持明显上升的趋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即使在一些负面因素的作用下,配售分离没有明显加重居民的负担。对于正在进行售电分离改革的中国,是一个利好的信息。但从德国改革的复杂程度来看,中国在配售分开时,无论是立法,还是市场规则的设计,都必须反复考量,仔细揣摩各个角色的厉害关系。对于中国电力公司的特有现状也必须考虑在内,不可以进行德国经验的直接照搬。对于这么复杂的改革,一步到位可能难以实现,因此需要慢慢试探,步步为营,积累经验,边学边改。
专家导读一:
刘隽琦博士,男,德国亚琛工业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于慕尼黑工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博士期间在亚琛工大E.ON 能源研究中心从事包括主动配电网测量与控制、虚拟电厂以及需求侧能源管理系统等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参与德国和欧洲多个智能电网相关科研项目的投标,管理和开展工作。两项欧洲专利的联合发明人,并荣获201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2014年中起工作于德国第三大能源电力集团EnBW, 从事智能计量和智能电网以及需求侧管理等相关项目工作。
1998年,在欧盟对其成员国提出电力改革建议半年之后,作为欧盟最大经济体的德国摈弃其一贯需要经过漫长和冗繁的讨论和权衡的一贯作风,雷厉风行地确定并开始了以开放市场为目标的电力改革,德国在之后整个电力改革过程中的魄力和执行力在其他欧洲国家都是少见的。 而电力改革和市场的开放也奠定了德国之后迅速而大范围开展能源转型的基础,造就了德国在世界范围内能源转型的先行者和领导者地位。其改革设计、过程、成果和经验值得其他国家深入研究和学习。
回顾这16年的改革之路德国走的并不平坦。在施罗德和默克尔领导下的德国政府出台了近十项厚重的相关法律法典,构成了复杂的法律框架,奠定了发、输、配、售分离的全面开放电力市场改革蓝图。联邦网络管理局和各个行业专业协会也纷纷制定监管机制, 市场规范和技术标准以保证改革之后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开放市场的有序运营。 开放的发电和售电市场引入了竞争机制,一方面为直接或间接的为用电户和消费者提供了自由选择的权利,催生了新商业模式和市场参与者,但是同时涌现出来的大量新概念、新模式和新产业也同时增加了市场监管的难度, 其各种质量参差不齐的服务和产品也让消费者和用电户经常手足无措。此外,虽然输配电网还在监管范围之类,但是由于历史原因而出现在全德共有近900家电网公司的情况也大幅度增加了监管难度, 也要求各配电网公司和输电网公司通过引入各种额外手段和流程时刻紧密的相互协调以保证电网安全的运行。
中国的社会结构,市场机制和经济发展状况与德国有很大不同, 不能照搬德国的法律框架和设计蓝图。以法律法典为载体的顶层设计是开展电力改革的基础,这项工作需要分析考虑到各方面的现状、 问题和利益,其耗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是巨大的, 其制定结果也直接影响到改革的成败。在顶层设计上需要从国家层面统一调度和协调,充分考虑我国目前电力系统运行的特点以及发电和用电户的需求,在发电和售电环节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大力发展分布式发电并让消费者主动参与到电力发售环节中,建设智能电力市场,带动新兴产业和商业模式的形成以及相关技术的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我国的电网架构和特点和德国以及欧洲电网大不相同,而且输配电网从物理上是紧密相联的,照搬德国的输配分离是不可行的,而应该考虑输配电网的紧密相联性,在各个环节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协调与智能电力市场的互动,实现安全,经济和高能效的未来智能电网。
《德国配售分开后的体制设计与商业模式》调研报告从介绍德国电力系统垄断时期的历史背景、经营模式和问题开始,详细地阐述了从顶层设计到配售分离后的电力市场参与者角色扮演,再到电力交易和储备市场的运作机制等德国电力改革的各个方面,并对改革之后的售电服务市场的商业运作和电价走势及其原因出了深入的分析。本报告充分利用了各方面可支配的资源和信息,对德国电力改革和售配分离的前因后果、设计实现、优点问题做出了专业的、全方位的分析和总结,结构清晰,语言流畅言简意赅,是了解德国电力改革的优秀入门级读物。
专家导读二:
赵琳博士,男,居住于德国爱尔兰根。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电气工程专业,浙江大学优秀毕业生,硕士和博士毕业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电力系统专业。博士期间为亚琛工业大学电力系统及能源经济研究所,电网规划及电网运行研究室研究员。2012年起工作于德国西门子公司总部,电动汽车专家,从事电网规划咨询工作。
吴阳佳、梁一功、王芸等同学所参与进行的“德国配售分开后的体制设计与商业模式”的调研,清晰地展示了德国在电力改革前后电力系统的巨变。他们通过报告详细地阐释了德国电力市场的现有设计体制和运行模式,对市场参与者的功能和职责作了详细的分析。通过实地调研和文献索引,展示了大量的德国售电公司的运行模式,并在德国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发展电力改革进行了探讨。通过这篇报告,是我们对德国电力改革以及现有的售配电形式有了一个总体而详尽的了解。
德国从1998年开始电力改革至今已经经历了16个年头。在这十六年中,原有的电力系统大垄断的格局已经被彻底打破。在发电端和售电端都形成了非常开放的自由交易市场。德国在电力改革中将售电和配电分离的经验和教训,是非常值得我国在今后的改革中进行深入探讨的。
在当今的德国,由于电力市场的开放以及售配电的分开,电力交易日益活跃。通过充分的竞争,德国售电公司的销售利润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是非常有利的。此外,通过激烈的竞争,售电公司的服务水平也不断上升。售电和电网相分离,使得所有的售电公司,只要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都能在同一个区域内开展业务。也就是说售电公司不再受到电网的束缚。这样,就增加了整个电力销售系统的灵活性。特别是对于某些未来需要跨区结算的电力交易业务,比如说电动汽车充电业务,这样的售配分离结构能够很好地满足跨区域充电及付费的要求。这就给了电力交易业务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不可否认的是,在德国售配分离之出,也出现过一段时间市场较为混乱。为此,德国一方面向民众普及电力改革和电力交易的知识,鼓励民众选择合适的电力供应商,另一方面,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方法,边改革,边发现问题,边解决问题,及时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多年的努力,德国现有的售电市场逐步实现了规范化。
应该重点指出的是,售配电分离,并不只是简单地将原有的供电公司的售电和电网运行两个部门分离,而是在保持电网垄断地位的基础上,开放售电市场,让有资质的企业都能参加到售电交易中来,让这个售电公司都能无差别地在任何一个区域的电网中出售电力,让普通老百姓有权利选择他们喜欢的售电公司。不能理解这一点,就不能够实现配售分离的真正意义。这些对于我国今后的电力改革有着一定的借鉴作用。
结语:配售体制其实只是一个国家电力和能源体制中很小的一环,指望这一环去冲破整个体制的束缚尊崇的虽然依旧是四两拨千斤的传统中国思维模式,可能也许真的就是阿咯琉斯之踵也未可知。但即使要搞清楚这环节,仅凭一个调研报告,几篇博士论文,甚至是几十个科研项目也是远远不够的。要达到足以支撑国家正确决策的最好办法只有一个:亲自下水,组建一支团队亲自操盘一个售电公司,由此数据公开、内幕详情、游戏规则等等隔岸观火无法洞悉的难题皆可以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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