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的宏观调控任重道远
2005-03-11 09:17:41 来源:中国环境报
A-
A+
电力18讯: 蔡美子
2005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衔接“十一五”计划以及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结束的重要一年,又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一年,我国经济仍将处于新一轮较快成长期。那么,电力行业的情况又如何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王永干在2月26日举行的电力供需形势预测发布会上称,今年全国的电力需求增长率预计为13%,而2006年全国需电量将增长11%左右。
3月2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电力工业发展供求形势,指出近年来我国电力发展很快,但电力需求增长更快,供求矛盾突出。在加快电力建设的同时,一些地区和企业也出现违背客观规律、违反国家政策,盲目建设电站项目的问题。这种情况如果发展下去,势必导致发电能力大量过剩,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当前这种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性显得格外重要。
宏观调控至关重要
国家环保总局在新年伊始通过强化环评尤其是加强规划和重大项目的环评,促进了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有效配合了宏观调控,调整和优化了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
针对目前中国煤电油运供需紧张的问题,国家发改委也制定出相关措施,以保障经济发展正常运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曹玉书最近撰文指出,去年以来,经济运行调节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煤电油运的供需关系仍然绷得较紧;电力供需、煤炭供应等紧缺的矛盾进一步凸显;煤电油运紧张又引发一些相关行业投资的增长,出现了一些地方和企业违规开工建设电站等新的盲目投资问题;国际上也存在不确定因素;体制机制问题依然存在。
改变电源结构势在必行
我国的电力建设,既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加快电力建设,增加电力供应,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又要运用市场、经济和法律手段抑制电力需求的过快增长。为此,就得合理确定电力发展规模,切实控制不合理需求,使电力发展速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同时调整电源结构,鼓励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发电。
经济的高增长与我国能源供应能力之间的落差正日益明显,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是不二选择,也应成为国家能源战略的组成部分。有业内人士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有可能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提高到全国一次能源总消费量的10%。《可再生能源法》的颁布为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法律、政策推动下的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腾飞指日可待。2月16日开始生效的《京都议定书》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解决电力短缺任重道远
如何在既解决电力短缺问题的同时,又不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能源、环境的承受能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在3月7日就经济社会发展与宏观调控答记者问时给出了答案。他说,电力出现缺口的基本原因是快速增长的电力供给赶不上更快速增长的电力需求。比如,去年的GDP按照现金汇率计算,只相当于美国的1/8,但是消耗的电力是美国的一半。我们消耗的电力比日本还要多,但是GDP只相当于日本的1/3强。尽管这里有一些结构上、汇价上的不可比因素,但是能源浪费、利用效率低的状况是不争的事实。如果经济结构不调整,不能把速度保持在合理的区间内,不加快转变增长方式,不要说电力供求紧张的矛盾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而且我们较高、较快的增长速度也难以持久,经济走不远。
正如马凯所说,解决电力短缺的问题,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从宏观上来讲,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把增长速度控制在合理的区间,就是能源、资源能够承载的区间,同时要加强调整经济结构,加快增长方式的转变。从微观上来讲,要坚持两手抓,一手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增加电力供给。据悉,今年计划开工6500万千瓦。另一手加强电力需求的管理,主要用经济杠杆为主,坚持合理有序供电,来抑制不合理消费,提倡各行各业和全体居民都来大力节约用电。
我们还高兴地看到,电力监管也有法可依了。《电力监管条例》的颁布施行,可以说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的又一项重要成果,对于建立和维护正常的电力市场秩序,在电力行业开展公平竞争,依法保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权益,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电力事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2005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衔接“十一五”计划以及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结束的重要一年,又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一年,我国经济仍将处于新一轮较快成长期。那么,电力行业的情况又如何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王永干在2月26日举行的电力供需形势预测发布会上称,今年全国的电力需求增长率预计为13%,而2006年全国需电量将增长11%左右。
3月2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电力工业发展供求形势,指出近年来我国电力发展很快,但电力需求增长更快,供求矛盾突出。在加快电力建设的同时,一些地区和企业也出现违背客观规律、违反国家政策,盲目建设电站项目的问题。这种情况如果发展下去,势必导致发电能力大量过剩,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当前这种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性显得格外重要。
宏观调控至关重要
国家环保总局在新年伊始通过强化环评尤其是加强规划和重大项目的环评,促进了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有效配合了宏观调控,调整和优化了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
针对目前中国煤电油运供需紧张的问题,国家发改委也制定出相关措施,以保障经济发展正常运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曹玉书最近撰文指出,去年以来,经济运行调节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煤电油运的供需关系仍然绷得较紧;电力供需、煤炭供应等紧缺的矛盾进一步凸显;煤电油运紧张又引发一些相关行业投资的增长,出现了一些地方和企业违规开工建设电站等新的盲目投资问题;国际上也存在不确定因素;体制机制问题依然存在。
改变电源结构势在必行
我国的电力建设,既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加快电力建设,增加电力供应,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又要运用市场、经济和法律手段抑制电力需求的过快增长。为此,就得合理确定电力发展规模,切实控制不合理需求,使电力发展速度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同时调整电源结构,鼓励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发电。
经济的高增长与我国能源供应能力之间的落差正日益明显,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是不二选择,也应成为国家能源战略的组成部分。有业内人士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有可能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提高到全国一次能源总消费量的10%。《可再生能源法》的颁布为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法律、政策推动下的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腾飞指日可待。2月16日开始生效的《京都议定书》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解决电力短缺任重道远
如何在既解决电力短缺问题的同时,又不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能源、环境的承受能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在3月7日就经济社会发展与宏观调控答记者问时给出了答案。他说,电力出现缺口的基本原因是快速增长的电力供给赶不上更快速增长的电力需求。比如,去年的GDP按照现金汇率计算,只相当于美国的1/8,但是消耗的电力是美国的一半。我们消耗的电力比日本还要多,但是GDP只相当于日本的1/3强。尽管这里有一些结构上、汇价上的不可比因素,但是能源浪费、利用效率低的状况是不争的事实。如果经济结构不调整,不能把速度保持在合理的区间内,不加快转变增长方式,不要说电力供求紧张的矛盾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而且我们较高、较快的增长速度也难以持久,经济走不远。
正如马凯所说,解决电力短缺的问题,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从宏观上来讲,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把增长速度控制在合理的区间,就是能源、资源能够承载的区间,同时要加强调整经济结构,加快增长方式的转变。从微观上来讲,要坚持两手抓,一手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增加电力供给。据悉,今年计划开工6500万千瓦。另一手加强电力需求的管理,主要用经济杠杆为主,坚持合理有序供电,来抑制不合理消费,提倡各行各业和全体居民都来大力节约用电。
我们还高兴地看到,电力监管也有法可依了。《电力监管条例》的颁布施行,可以说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的又一项重要成果,对于建立和维护正常的电力市场秩序,在电力行业开展公平竞争,依法保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权益,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电力事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众多电力央企前领导任中央企业
2021-01-03
- 发改委持续加码,下一阶段重点形
2019-09-14
- 什么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9-02-24

- 两部委:取消电网、加油站、新能
2018-06-30
热点排行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