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严格环境标准坚决制止电站无序建设
2004-12-10 09:16:26 来源:新华网
A-
A+
电力18讯: 新华网北京12月9日电(记者王敬中)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9日在此间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已要求各地对在建和拟建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清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尤其是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就擅自开工建设的电站项目,要严肃查处。潘岳说,去年以来,在全国电力需求猛增的情况下,一些地区和企业不顾国家多次重申电力建设必须有序发展的要求,违法违规开工建设了大量电站项目,致使电站在建规模远远超出电力规划确定的目标,也超出了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极易再次形成高能耗工业无序发展的恶性循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据介绍,这项清查是按照《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制止电站项目无序建设意见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进行的。从今年1月至11月,国家环保总局已受理200个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总装机容量为17559万千瓦,已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电站项目94个,其中,9月、10月和11月分别受理50个、43个和46个,形成高峰,已经脱离了正常的发展轨道。
潘岳认为,如果这200个项目全部上马,预计将增加耗煤量4亿吨/年以上。如不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将新增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500万吨/年和5326万吨/年以上,必然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各地重点做好三项工作:第一,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批准的在建电站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并按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环保部门未予审批的项目,不得继续建设;对已经投入运行的违法违规电站建设项目,必须严肃处理,对不具备环保条件的项目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停止运行。
第二,对未按国家有关要求认真处理违法违规电站项目和未及时补办违法违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单位及其上级集团公司,其申报的电站项目环评审批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第三,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批复、国家已经批准或核准的在建电站项目,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在建设过程中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潘岳透露,国家环保总局还将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行业逐项清理和整顿,尤其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就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依法严查。
据介绍,这项清查是按照《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制止电站项目无序建设意见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进行的。从今年1月至11月,国家环保总局已受理200个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总装机容量为17559万千瓦,已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电站项目94个,其中,9月、10月和11月分别受理50个、43个和46个,形成高峰,已经脱离了正常的发展轨道。
潘岳认为,如果这200个项目全部上马,预计将增加耗煤量4亿吨/年以上。如不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将新增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500万吨/年和5326万吨/年以上,必然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各地重点做好三项工作:第一,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批准的在建电站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并按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环保部门未予审批的项目,不得继续建设;对已经投入运行的违法违规电站建设项目,必须严肃处理,对不具备环保条件的项目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停止运行。
第二,对未按国家有关要求认真处理违法违规电站项目和未及时补办违法违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单位及其上级集团公司,其申报的电站项目环评审批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第三,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批复、国家已经批准或核准的在建电站项目,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在建设过程中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潘岳透露,国家环保总局还将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行业逐项清理和整顿,尤其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就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依法严查。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众多电力央企前领导任中央企业
2021-01-03
- 发改委持续加码,下一阶段重点形
2019-09-14
- 什么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9-02-24

- 两部委:取消电网、加油站、新能
2018-06-30
热点排行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