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电的短期措施与长期战略(下)
2004-08-19 19:08: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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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三、长期战略
2002年,中国的人均电力消费首次超过了1000千瓦时,达到1096千瓦时,但仍然远低于每人2433千瓦时的世界平均水平,也低于每人1207千瓦时的亚洲平均水平。经济的快速增长意味着电力消费将持续增长。电力消费大幅的短期波动可能导致电力的短缺或过剩,历史上,电力需求曾几次出现高增长(1987年的17.6%,1994年的14.3%,1995年的23.6%,以及2003年的15.4%);也出现几次低增长(1986年的2.5%,1997年4.4%,以及1998年的2.8%)。电力需求的增长主要依赖能源密集型产业的增长。能源消费大户,包括有色金属、建材、钢铁、化学等行业,2002年的用电量约占当年总用电量的46.1%.这些行业的增长与财政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近年来房地产业和汽车业的增长高度相关,受宏观经济发展政策的影响很大。政府将继续调整宏观经济政策以实现预期的经济增长,电力需求的大幅波动仍将持续下去。因而,我们有必要预期并减小电力过剩或短缺造成的影响。电力决策需要基于长期战略。
1.电力市场
理想的电力投资机制是一个电力市场能够有效地引导电力投资的机制。中国电力市场改革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进程可大致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0--1996年。政府鼓励所有投资者参与电力生产以解决电力短缺问题。第二阶段是1997―2001年。政府积极地重组电力部门。这一阶段首先是通过分离监管与经营职能,然后使电力单位公司化并最终引入市场竞争以提高效率,节约能源。政府开始了分离发电与输电的工作,以及在上海、浙江、山东、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等6个省份引入竞争市场(仅限发电部分)的试点工作。第三阶段从2002年开始,电力部门进行了大重组,撤销了国家电力公司。除了总发电能力的20%由电网公司保留,作为调峰工具,其它发电能力重新分配给5个发电公司以保证每个发电公司的市场份额不会超过每个省发电能力的20%。重组中还成立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竞争的电力市场能为电力投资提供市场信号。政府改革的中期目标是在发电方引入竞争机制来提高经济效率。将市场竞争仅限于发电方不能真正引导电力投资。当燃料价格上涨时,电力部门将继续面临不确定性,它们不知是否能够对最终用户的电价做充分的调整。在中国形成竞争的电力市场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主要基于三个原因:(1)需要改革电价制定与监管机制以支持电力市场的发展;(2)需要制定法律法规以确保市场良性运行;(3)为保证社会稳定,电力市场改革将是渐进的,因为电力有很强的政治敏感性。很难预测电力部门的重组将对电力供给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由于电力短缺,建立竞争的电力市场的进程事实上可能延缓,尽管电监会坚持继续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计划。在上海、浙江、山东、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等6个省份引入竞争市场(仅限发电方)的试点工作有的已停止。最近国家发改委要求调整电价的124号文件就对两个主要的电力市场改革(发电竞争与直接向电力消费大户供电的改革)可能有负面影响。发电竞争的改革从2000年开始试点,2003年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完成了“直接供电”试点的准备工作。根据124号文件,所有新增发电能力必须执行平均上网电价,取消电力消费大户的优惠电价。自1998年后,许多省的电力消费大户都从电价中获得优惠,现在这种优惠即将终止。此外,从2004年1月1日起,这些消费大户的电价平均又增长了0.8分/千瓦时。
2.电价
电力市场的关键要素是电价。如果外部性成本充分包含在电价中,竞争的价格机制是优化电力投资最有效的手段。中国的现实是,在较长时期政府还将继续控制电价。电价在中国一直是根据历史水平以及需要的新增费用(燃料、建设、运营与维修成本以及规定利润的平均值)而行政性地决定。电价由各省分别提出,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电价调整和制定是一个特别复杂而又敏感的问题,各级政府的许多职能机构以及各方的利益主体都参与协商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评估与协商。恰当的交叉补贴可以扩大用电范围和支付能力。当前,农村消费者支付与城镇消费者相同的电价,就是一种隐性补贴,因为农村地区的输配电成本比较高。但如果交叉补贴的目标仅是保持一个经济部门的低电价,这不仅扭曲电力市场,而且扭曲其他经济部门。
电价改革势在必行,以推动电力市场的发展,为电力部门投资提供正确的信号。在供给方面,目前电价上涨的主要原因是为新增发电能力融资,维持现有的和计划的融资。除非电力部门(或私人投资者)被允许获得合理的回报率并预期能够持续获得合理的回报,他们才能够或愿意进行投资。这样,他们就有必要能够按规定的或可预测的标准调整电价。在需求方面,电价应该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消费水平与方式的正确信号,从而促进节约能源。电价需要反映电力供给成本变动的长期效应,从而影响能源投资的决策。电价制定方法应有明确规定,对投资者与消费者透明。与电力市场的发展类似,由于中国电价改革的复杂性与敏感性,它亦将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过程。
3.克服电力过剩及<
2002年,中国的人均电力消费首次超过了1000千瓦时,达到1096千瓦时,但仍然远低于每人2433千瓦时的世界平均水平,也低于每人1207千瓦时的亚洲平均水平。经济的快速增长意味着电力消费将持续增长。电力消费大幅的短期波动可能导致电力的短缺或过剩,历史上,电力需求曾几次出现高增长(1987年的17.6%,1994年的14.3%,1995年的23.6%,以及2003年的15.4%);也出现几次低增长(1986年的2.5%,1997年4.4%,以及1998年的2.8%)。电力需求的增长主要依赖能源密集型产业的增长。能源消费大户,包括有色金属、建材、钢铁、化学等行业,2002年的用电量约占当年总用电量的46.1%.这些行业的增长与财政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近年来房地产业和汽车业的增长高度相关,受宏观经济发展政策的影响很大。政府将继续调整宏观经济政策以实现预期的经济增长,电力需求的大幅波动仍将持续下去。因而,我们有必要预期并减小电力过剩或短缺造成的影响。电力决策需要基于长期战略。
1.电力市场
理想的电力投资机制是一个电力市场能够有效地引导电力投资的机制。中国电力市场改革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进程可大致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0--1996年。政府鼓励所有投资者参与电力生产以解决电力短缺问题。第二阶段是1997―2001年。政府积极地重组电力部门。这一阶段首先是通过分离监管与经营职能,然后使电力单位公司化并最终引入市场竞争以提高效率,节约能源。政府开始了分离发电与输电的工作,以及在上海、浙江、山东、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等6个省份引入竞争市场(仅限发电部分)的试点工作。第三阶段从2002年开始,电力部门进行了大重组,撤销了国家电力公司。除了总发电能力的20%由电网公司保留,作为调峰工具,其它发电能力重新分配给5个发电公司以保证每个发电公司的市场份额不会超过每个省发电能力的20%。重组中还成立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竞争的电力市场能为电力投资提供市场信号。政府改革的中期目标是在发电方引入竞争机制来提高经济效率。将市场竞争仅限于发电方不能真正引导电力投资。当燃料价格上涨时,电力部门将继续面临不确定性,它们不知是否能够对最终用户的电价做充分的调整。在中国形成竞争的电力市场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主要基于三个原因:(1)需要改革电价制定与监管机制以支持电力市场的发展;(2)需要制定法律法规以确保市场良性运行;(3)为保证社会稳定,电力市场改革将是渐进的,因为电力有很强的政治敏感性。很难预测电力部门的重组将对电力供给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由于电力短缺,建立竞争的电力市场的进程事实上可能延缓,尽管电监会坚持继续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计划。在上海、浙江、山东、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等6个省份引入竞争市场(仅限发电方)的试点工作有的已停止。最近国家发改委要求调整电价的124号文件就对两个主要的电力市场改革(发电竞争与直接向电力消费大户供电的改革)可能有负面影响。发电竞争的改革从2000年开始试点,2003年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完成了“直接供电”试点的准备工作。根据124号文件,所有新增发电能力必须执行平均上网电价,取消电力消费大户的优惠电价。自1998年后,许多省的电力消费大户都从电价中获得优惠,现在这种优惠即将终止。此外,从2004年1月1日起,这些消费大户的电价平均又增长了0.8分/千瓦时。
2.电价
电力市场的关键要素是电价。如果外部性成本充分包含在电价中,竞争的价格机制是优化电力投资最有效的手段。中国的现实是,在较长时期政府还将继续控制电价。电价在中国一直是根据历史水平以及需要的新增费用(燃料、建设、运营与维修成本以及规定利润的平均值)而行政性地决定。电价由各省分别提出,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电价调整和制定是一个特别复杂而又敏感的问题,各级政府的许多职能机构以及各方的利益主体都参与协商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评估与协商。恰当的交叉补贴可以扩大用电范围和支付能力。当前,农村消费者支付与城镇消费者相同的电价,就是一种隐性补贴,因为农村地区的输配电成本比较高。但如果交叉补贴的目标仅是保持一个经济部门的低电价,这不仅扭曲电力市场,而且扭曲其他经济部门。
电价改革势在必行,以推动电力市场的发展,为电力部门投资提供正确的信号。在供给方面,目前电价上涨的主要原因是为新增发电能力融资,维持现有的和计划的融资。除非电力部门(或私人投资者)被允许获得合理的回报率并预期能够持续获得合理的回报,他们才能够或愿意进行投资。这样,他们就有必要能够按规定的或可预测的标准调整电价。在需求方面,电价应该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消费水平与方式的正确信号,从而促进节约能源。电价需要反映电力供给成本变动的长期效应,从而影响能源投资的决策。电价制定方法应有明确规定,对投资者与消费者透明。与电力市场的发展类似,由于中国电价改革的复杂性与敏感性,它亦将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过程。
3.克服电力过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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