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需求侧管理需要“配套”措施
2004-08-17 23:50: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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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实施需求侧管理是促进电力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其在有效缓解当前及今后电力供应压力、支持电力普遍服务、促进电力环保等方面将发挥突出作用。无论是从现状还是发展的角度看,需求侧管理都大有可为。”日前召开的第十届地球村可持续能源记者论坛上,来自国家发改委的专家指出,针对我国电力供应压力日趋严重的问题,实施需求侧管理,提高终端用电效率是一项不可或缺的战略性措施。
电力供需矛盾呼唤需求侧管理
目前我国的电力供需矛盾十分突出,2003年以来已有三分之二的省(区、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缺电甚至拉闸限电现象,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力事业自身的发展也因此受到影响。从发展水平、内部结构性问题及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综合考察,未来电力发展更是将面临资源、环境等多方面的约束和限制。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严德说,要实现电力可持续发展,客观上要求采取多方面的综合措施,多管齐下,方可奏效。而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首先是因为需求侧管理不仅仅是应对近期电力供应紧张的权宜之计,更是有效缓解中长期电力供应压力、支持满足经济翻两番的电力需求的战略性措施。据有关部门预测,如果2020年实现经济翻两番,届时全社会潜在电力需求达44000亿度之巨,装机需求近9.5亿千瓦,电煤需求超过17亿吨。考虑到电力发展所面临的资源、环境等诸多约束和限制,要满足如此规模的电煤、装机、电力需求,其艰巨性和挑战性是显而易见的。而通过实施需求侧管理、提高终端用电效率,则将使2020年潜在装机需求减少约10%,大大节约资源和环境压力。
目前我国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已占到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40%以上,电力环境问题成为电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戴严德指出,需求侧管理措施可以带来立竿见影的终端电力节约,以及相应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减排效果。无论从当前还是未来发展的角度来看,需求侧管理都将是我国有效控制和部分解决电力环境问题的现实可行途径。此外,专家也指出,实施需求侧管理,提高终端用电效率,将使得无电居民有机会获得现代电力服务,有助于提高电力普遍服务水平。
实施需求侧管理期待政府有效介入
尽管我国实施需求侧管理可以带来巨大的节能、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但实现这些效益的前提,是需求侧管理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而这需要全社会为之共同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国外需求侧管理实施的成功经验表明,政府部门的强力介入和推动,是有效实施需求侧管理的基本保障。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刘树杰说,与电源开发不同,需求侧管理活动具有量大面广、较为分散的特点,它的个案效益一般有限,而规模效益显著,需要具有社会感召力的政府来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实施,才能聚沙成塔、汇流成川。此外,需求侧管理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包括电力公司、能源服务公司、节能技术/设备拥有者、电力用户、金融机构等,客观上需要有一个各方认同的客体来有机协调各方利益,使各方利益都得到维护和满足,这一角色非政府莫属。最为重要的是,需求侧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牵涉到体制、法规、标准、金融、财税、物价等诸多方面,其有效实施需要政府创造一个健全的、适宜的制度环境。这些都决定了政府在需求侧管理实施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
据了解,自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引入需求侧管理概念以来,关于需求侧管理的宣传、培训、研究、项目示范、机构和制度建设等,都有政府的介入。事实上,正是由于政府的推动,我国需求侧管理的实施工作不断取得进展。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政府明显加大了需求侧管理的推动力度。去年需求侧管理的实施效果显著,特别是在削减夏季电力峰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的主导作用不容置疑。
经济激励政策到位是有效实施需求侧管理的关键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创造了一个有利于需求侧管理实施的基本环境,但客观地看,妨碍需求侧管理实施的诸多障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意味着我国需求侧管理实施的政策环境还有诸多有待完善和改进之处。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周伏秋先生指出,目前我国长久有效的经济激励政策仍嫌薄弱,这方面的改进和完善将是需求侧管理在我国能长期有效实施的关键。
周伏秋认为,需求侧管理属于节能范畴,而节能是高度分散的二次投资行为,即使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节能市场失灵也客观存在。而我国节能市场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需求侧管理的推进面临投资、技术风险、信息等诸多市场障碍。
刘树杰也指出,在电力重组背景下,如果没有适当的经济激励政策支持,需求侧管理的
电力供需矛盾呼唤需求侧管理
目前我国的电力供需矛盾十分突出,2003年以来已有三分之二的省(区、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缺电甚至拉闸限电现象,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力事业自身的发展也因此受到影响。从发展水平、内部结构性问题及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综合考察,未来电力发展更是将面临资源、环境等多方面的约束和限制。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严德说,要实现电力可持续发展,客观上要求采取多方面的综合措施,多管齐下,方可奏效。而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首先是因为需求侧管理不仅仅是应对近期电力供应紧张的权宜之计,更是有效缓解中长期电力供应压力、支持满足经济翻两番的电力需求的战略性措施。据有关部门预测,如果2020年实现经济翻两番,届时全社会潜在电力需求达44000亿度之巨,装机需求近9.5亿千瓦,电煤需求超过17亿吨。考虑到电力发展所面临的资源、环境等诸多约束和限制,要满足如此规模的电煤、装机、电力需求,其艰巨性和挑战性是显而易见的。而通过实施需求侧管理、提高终端用电效率,则将使2020年潜在装机需求减少约10%,大大节约资源和环境压力。
目前我国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已占到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40%以上,电力环境问题成为电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制约因素。戴严德指出,需求侧管理措施可以带来立竿见影的终端电力节约,以及相应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减排效果。无论从当前还是未来发展的角度来看,需求侧管理都将是我国有效控制和部分解决电力环境问题的现实可行途径。此外,专家也指出,实施需求侧管理,提高终端用电效率,将使得无电居民有机会获得现代电力服务,有助于提高电力普遍服务水平。
实施需求侧管理期待政府有效介入
尽管我国实施需求侧管理可以带来巨大的节能、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但实现这些效益的前提,是需求侧管理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而这需要全社会为之共同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国外需求侧管理实施的成功经验表明,政府部门的强力介入和推动,是有效实施需求侧管理的基本保障。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刘树杰说,与电源开发不同,需求侧管理活动具有量大面广、较为分散的特点,它的个案效益一般有限,而规模效益显著,需要具有社会感召力的政府来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实施,才能聚沙成塔、汇流成川。此外,需求侧管理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包括电力公司、能源服务公司、节能技术/设备拥有者、电力用户、金融机构等,客观上需要有一个各方认同的客体来有机协调各方利益,使各方利益都得到维护和满足,这一角色非政府莫属。最为重要的是,需求侧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牵涉到体制、法规、标准、金融、财税、物价等诸多方面,其有效实施需要政府创造一个健全的、适宜的制度环境。这些都决定了政府在需求侧管理实施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
据了解,自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引入需求侧管理概念以来,关于需求侧管理的宣传、培训、研究、项目示范、机构和制度建设等,都有政府的介入。事实上,正是由于政府的推动,我国需求侧管理的实施工作不断取得进展。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政府明显加大了需求侧管理的推动力度。去年需求侧管理的实施效果显著,特别是在削减夏季电力峰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的主导作用不容置疑。
经济激励政策到位是有效实施需求侧管理的关键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创造了一个有利于需求侧管理实施的基本环境,但客观地看,妨碍需求侧管理实施的诸多障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意味着我国需求侧管理实施的政策环境还有诸多有待完善和改进之处。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周伏秋先生指出,目前我国长久有效的经济激励政策仍嫌薄弱,这方面的改进和完善将是需求侧管理在我国能长期有效实施的关键。
周伏秋认为,需求侧管理属于节能范畴,而节能是高度分散的二次投资行为,即使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节能市场失灵也客观存在。而我国节能市场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需求侧管理的推进面临投资、技术风险、信息等诸多市场障碍。
刘树杰也指出,在电力重组背景下,如果没有适当的经济激励政策支持,需求侧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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