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文章:核电产业的战略视野
2004-05-08 09:10:12 来源:《望》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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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文 / 李欣欣
大力发展“以我为主”的核电产业,决不仅仅是满足能源需求和追求经济效益等问题,它还是提高我国核科技竞争力、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需要,也是保持与核大国地位相适应的一支高科技核力量所在。
随着能源短缺程度的加深,人们越来越理解这样一个命题:大力发展核电产业
,是我国改变当前以煤为主能源结构、缓解能源短缺瓶颈的有效手段,也是减少对国外能源过多依赖、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但下一个命题则不是所有人都高度关注的:国内外核工业发展的实践说明,在和平时期,能够保持核科技竞争力和稳定核科技队伍的主要出路就是发展核电。
核电作为战略产业的价值体现在这两个命题之中。它既关系着以国防为主导的传统安全,也关系着以经济为中心的非传统安全。因此,与信息、航空、船舶等产业一起,核电作为战略产业的地位,在高层决策中已经明确下来。
高度重视“以我为主”
我国核工业的发展,得到了党和国家三代领导集体的共同关怀和重视,所有的核电站,都曾留下过中央领导的足迹和指示。
1955年1月15日,毛泽东同志作出了中国发展核工业的战略决策。邓小平同志在上世纪90年代初两次强调,“核电站我们还是要发展”。江泽民同志指出“发展核技术,开发新能源”。中央领导特别指出,要把我们的一整套核技术保存下来,还要有所发展,因为现在的世界形势还要求我们这样做。
2002年6月23日,胡锦涛同志提出:“核电产业是高技术的战略产业。实践证明,高技术特别是核心技术拿钱是买不来的。要坚持以我为主,这是发展核电的必由之路。”胡锦涛同志的讲话,再一次明确了党中央关于我国核电发展的指导思想。
鉴于核电能源的特殊性和战略性,以及未来我国能源供给偏紧的现实,黄菊同志曾在2003年11月的批示中提出:“支持核电产业发展是国家能源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电力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尽快研究制订我国核电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我国已经确定到2010年要“大力推进核技术的和平利用,重点发展核电,配套建设核燃料循环体系”的核能发展战略。胡锦涛同志也曾明确提出,“我们的核电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要“在立足自主创新的同时,坚持对外开放。”
因此,“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建设、自主营运”和“以我为主、中外合作、引进技术、推进国产化”,是我国核电的发展战略。秦山一期和秦山二期的实践证明,只有自主建造的核电站,才能真正掌握关键技术,也才可能自主运营和检修,不受制于人。自主化也是保留核电设计与建设骨干,提高核技术水平的根本措施。同时,只有在“以我为主”的前提下搞好中外合作,通过学习、消化、吸收和创新,才能加快掌握世界核电的先进技术,提高自主发展核电的水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这种“以我为主”,积极寻求国际合作的路子,是加快我国核电自主化的有效途径。
强劲的战略需求
缺电,仍然是目前乃至今后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将有4%的用电缺口,并且能源结构的不合理将加大这一缺口的比例。目前,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比例高达67%,而世界平均水平只有25%。如果我国今后继续增加燃煤发电,不仅会给环境保护和运输带来巨大压力,而且将会因能源瓶颈而严重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减少对石油、煤等不可再生资源的开采与利用,将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惟一选择。而发展核电产业将是现实和未来节约我国能源资源、优化能源结构、缓解能源短缺、释放运输压力和改善环境品质的最佳选择。一座百万千瓦的核电站,寿命可达60年,一年所消耗核燃料仅为25吨,一辆大卡车就可以装下。而同样发电量的燃煤电厂和燃油电厂,寿命最多为25年,每年则分别需要消耗约600万吨煤和200万吨燃油,并且需要大量的运输量,以及引发过度的资源开采。核电在经济上也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在投资费用上,虽然核电目前还高于煤电和气电,但从长远来看,核电在发电成本上将会越来越低于煤电和气电。据国际能源组织对美国、韩国和法国等国家的核电运行效益分析,实现群堆化、标准化、模块化设计和建造的核电站,其价格可降低15%。
发展清洁、经济的能源将是各国未来经济发展的惟一选择。目前,我国温室气体排放量居世界第二。燃煤电厂已成为我国大气的主要污染源,不仅其排放的二氧化硫占我国工业总
大力发展“以我为主”的核电产业,决不仅仅是满足能源需求和追求经济效益等问题,它还是提高我国核科技竞争力、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需要,也是保持与核大国地位相适应的一支高科技核力量所在。
随着能源短缺程度的加深,人们越来越理解这样一个命题:大力发展核电产业
,是我国改变当前以煤为主能源结构、缓解能源短缺瓶颈的有效手段,也是减少对国外能源过多依赖、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但下一个命题则不是所有人都高度关注的:国内外核工业发展的实践说明,在和平时期,能够保持核科技竞争力和稳定核科技队伍的主要出路就是发展核电。
核电作为战略产业的价值体现在这两个命题之中。它既关系着以国防为主导的传统安全,也关系着以经济为中心的非传统安全。因此,与信息、航空、船舶等产业一起,核电作为战略产业的地位,在高层决策中已经明确下来。
高度重视“以我为主”
我国核工业的发展,得到了党和国家三代领导集体的共同关怀和重视,所有的核电站,都曾留下过中央领导的足迹和指示。
1955年1月15日,毛泽东同志作出了中国发展核工业的战略决策。邓小平同志在上世纪90年代初两次强调,“核电站我们还是要发展”。江泽民同志指出“发展核技术,开发新能源”。中央领导特别指出,要把我们的一整套核技术保存下来,还要有所发展,因为现在的世界形势还要求我们这样做。
2002年6月23日,胡锦涛同志提出:“核电产业是高技术的战略产业。实践证明,高技术特别是核心技术拿钱是买不来的。要坚持以我为主,这是发展核电的必由之路。”胡锦涛同志的讲话,再一次明确了党中央关于我国核电发展的指导思想。
鉴于核电能源的特殊性和战略性,以及未来我国能源供给偏紧的现实,黄菊同志曾在2003年11月的批示中提出:“支持核电产业发展是国家能源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电力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尽快研究制订我国核电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我国已经确定到2010年要“大力推进核技术的和平利用,重点发展核电,配套建设核燃料循环体系”的核能发展战略。胡锦涛同志也曾明确提出,“我们的核电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要“在立足自主创新的同时,坚持对外开放。”
因此,“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建设、自主营运”和“以我为主、中外合作、引进技术、推进国产化”,是我国核电的发展战略。秦山一期和秦山二期的实践证明,只有自主建造的核电站,才能真正掌握关键技术,也才可能自主运营和检修,不受制于人。自主化也是保留核电设计与建设骨干,提高核技术水平的根本措施。同时,只有在“以我为主”的前提下搞好中外合作,通过学习、消化、吸收和创新,才能加快掌握世界核电的先进技术,提高自主发展核电的水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这种“以我为主”,积极寻求国际合作的路子,是加快我国核电自主化的有效途径。
强劲的战略需求
缺电,仍然是目前乃至今后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将有4%的用电缺口,并且能源结构的不合理将加大这一缺口的比例。目前,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比例高达67%,而世界平均水平只有25%。如果我国今后继续增加燃煤发电,不仅会给环境保护和运输带来巨大压力,而且将会因能源瓶颈而严重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减少对石油、煤等不可再生资源的开采与利用,将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惟一选择。而发展核电产业将是现实和未来节约我国能源资源、优化能源结构、缓解能源短缺、释放运输压力和改善环境品质的最佳选择。一座百万千瓦的核电站,寿命可达60年,一年所消耗核燃料仅为25吨,一辆大卡车就可以装下。而同样发电量的燃煤电厂和燃油电厂,寿命最多为25年,每年则分别需要消耗约600万吨煤和200万吨燃油,并且需要大量的运输量,以及引发过度的资源开采。核电在经济上也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在投资费用上,虽然核电目前还高于煤电和气电,但从长远来看,核电在发电成本上将会越来越低于煤电和气电。据国际能源组织对美国、韩国和法国等国家的核电运行效益分析,实现群堆化、标准化、模块化设计和建造的核电站,其价格可降低15%。
发展清洁、经济的能源将是各国未来经济发展的惟一选择。目前,我国温室气体排放量居世界第二。燃煤电厂已成为我国大气的主要污染源,不仅其排放的二氧化硫占我国工业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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