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电气化建设目标的创新之处
2004-03-10 08:31:31 来源:中国水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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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根据《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总则”1.0.1条文及1.0.1条文说明和“验收”8.0.3条文的规定,新时期我国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是在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建设的基础上,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主要目标,并建立“五年一个目标”的滚动发展机制,建设范围不断扩大、水平不断提高的农村电气化。
不能把它称为上世纪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建设以后的第四批,因为这有质的不同;也不能把它称为农村水电中级电气化,因为它要建立每隔五年上一个新台阶的滚动发展机制,即在建设电气化县(市)的数量、用电内容和水平、软硬件设施、工作要求等方面,“十五”以后的每五年均应不断有所扩大、提高、深化。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既不是美国、欧洲国家或其他国家的农村电气化,也不是主要依靠常规煤电长距离送电增加农村电力供应的农村电气化,而是“依托可再生清洁能源、绿色能源”,“继承过去、发扬成绩、完善机制”,“放眼世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持续不断地建设下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水电农村电气化。
进入新世纪,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发[2002]2号文件、[2003]3号文件精神和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十五”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及启动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试点为标志,我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进入新阶段,肩负新使命,将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相结合”的道路上,为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本报特约撰稿人 李其道
不能把它称为上世纪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建设以后的第四批,因为这有质的不同;也不能把它称为农村水电中级电气化,因为它要建立每隔五年上一个新台阶的滚动发展机制,即在建设电气化县(市)的数量、用电内容和水平、软硬件设施、工作要求等方面,“十五”以后的每五年均应不断有所扩大、提高、深化。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既不是美国、欧洲国家或其他国家的农村电气化,也不是主要依靠常规煤电长距离送电增加农村电力供应的农村电气化,而是“依托可再生清洁能源、绿色能源”,“继承过去、发扬成绩、完善机制”,“放眼世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持续不断地建设下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水电农村电气化。
进入新世纪,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发[2002]2号文件、[2003]3号文件精神和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十五”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及启动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试点为标志,我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进入新阶段,肩负新使命,将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相结合”的道路上,为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本报特约撰稿人 李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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