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国有股流通还没有时间表 转让≠流通
2003-12-17 11:43:32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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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编前话:
目前,国有股的流通问题一直为社会和广大股民朋友广泛关注。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在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参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合理定价。
当日,证券市场立即作出强烈反应:开盘时,上证综指曾先后跌破年线和半年线支撑,最低报1441.54点,跌幅达到1.6%;深证成指最低报3308.33点,跌幅也曾达到1.42%。
有人担心:国有股减持要来了,是不是国有股全流通提到日程了?有人担心:国有股转让价格要参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是不是定价有可能向市场价格靠拢?国资委有关人士提醒人们,这种担心是多虑的:《意见》所涉及到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部分,只是对在二级市场外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的情况进行规范,不涉及场内交易和流通市场的问题,更谈不上国有股流通的定价方式。
那么,该如何正确理解《意见》的内涵以及对股市将产生的呢?在这里我们转发相关报道,供广大网民朋友参考。
国资委:国有股转让≠国有股流通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在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参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合理定价。这是不是权威部门给出的国有股流通定价的强烈信号呢?
净资产定价由来已久
对此,国资委有关人士昨天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所涉及到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部分,只是对在二级市场外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的情况进行规范;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审批暂时按现行规定办理,并将由国资委会同证监会抓紧研究提出完善意见。这其中,不涉及场内交易和流通市场的问题,更谈不上国有股流通的定价方式。
他重申,国有股的流通根本还没有时间表。
实际上,国资委此前在审核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时,也是采用净资产值作为主要参考指标。据有关专家介绍,将每股净资产值作为国有股权的转让价格的规定,主要来自于1997年原来的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东行使股权行为规范意见》。这个文件的第17条规定,股份公司国有股股东行使股权时,“转让股份的价格必须依据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实际投资价值(投资回报率)、近期市场价格以及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来确定,但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值”。由此,每股净资产值成为国有股转让的一个广泛被采用的参考定价指标。
专家认为,国资委是在上市、非上市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案例越来越多的背景下,发布《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的。但新颁布的《意见》,主要是将历史上国有资产管理范畴内一些零散的规范性条款,进行系统化的整理编撰而来。特别是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问题上,由于定价机制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因此《意见》中包含的新政策并不多。
市场过度反应
然而,新颁布的《意见》一度让流通股股东忧心忡忡,这在深沪两市早盘有所表现。昨日开盘时,上证综指曾先后跌破年线和半年线支撑,最低报1441.54点,跌幅达到1.6%;深证成指最低报3308.33点,跌幅也曾达到1.42%。
联合证券高级研究员田艺表示,早盘市场人气受到沉重打击,确实是由于国资委将每股净资产定为国有股转让价格的下限,使部分投资者担心未来国有股的流通价格将高于预期。当时,大多投资者误读成,解决国有股问题的本质与国有股转让相类似,《意见》当中的规定可能会适用于解决国有股流通的问题,至少,也将是未来一个重要参考指标。
不过在昨天午后,长江电力、宝钢股份等大盘权重股自低点回升、跌势出现缓和,收盘时两市跌幅收窄,沪综指最终仅下跌了4个点,并收出较长下影线;两市合计成交165亿元,较上一交易日明显放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石化、电力和有色金属等大盘类蓝筹股,盘中股价走势出现逆转,收盘时部分股票有2%左右的涨幅。
从股指下跌在盘中就得到修正看,青海证券苏武康认为,主力机构出现明显护盘迹象。他认为,虽然有国有股转让的新制度出台,但二级市场承接力还是相当强。如果以近期乐凯胶片和重庆啤酒为例,这两家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都比较高、接近二级市场价格,这说明那些真正有价值的股票就能被市场看好,其二级市场表现并不受国有股问题的困扰。
市场揣测,基金等主力机构很有可能在盘中就取得共识,即此次国有股转让以净资产值定价,并不涉及到国有股流通的问题,两者之间相互独立、<
目前,国有股的流通问题一直为社会和广大股民朋友广泛关注。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在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参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合理定价。
当日,证券市场立即作出强烈反应:开盘时,上证综指曾先后跌破年线和半年线支撑,最低报1441.54点,跌幅达到1.6%;深证成指最低报3308.33点,跌幅也曾达到1.42%。
有人担心:国有股减持要来了,是不是国有股全流通提到日程了?有人担心:国有股转让价格要参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是不是定价有可能向市场价格靠拢?国资委有关人士提醒人们,这种担心是多虑的:《意见》所涉及到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部分,只是对在二级市场外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的情况进行规范,不涉及场内交易和流通市场的问题,更谈不上国有股流通的定价方式。
那么,该如何正确理解《意见》的内涵以及对股市将产生的呢?在这里我们转发相关报道,供广大网民朋友参考。
国资委:国有股转让≠国有股流通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在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参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合理定价。这是不是权威部门给出的国有股流通定价的强烈信号呢?
净资产定价由来已久
对此,国资委有关人士昨天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所涉及到的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部分,只是对在二级市场外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的情况进行规范;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审批暂时按现行规定办理,并将由国资委会同证监会抓紧研究提出完善意见。这其中,不涉及场内交易和流通市场的问题,更谈不上国有股流通的定价方式。
他重申,国有股的流通根本还没有时间表。
实际上,国资委此前在审核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时,也是采用净资产值作为主要参考指标。据有关专家介绍,将每股净资产值作为国有股权的转让价格的规定,主要来自于1997年原来的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东行使股权行为规范意见》。这个文件的第17条规定,股份公司国有股股东行使股权时,“转让股份的价格必须依据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实际投资价值(投资回报率)、近期市场价格以及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来确定,但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值”。由此,每股净资产值成为国有股转让的一个广泛被采用的参考定价指标。
专家认为,国资委是在上市、非上市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案例越来越多的背景下,发布《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的。但新颁布的《意见》,主要是将历史上国有资产管理范畴内一些零散的规范性条款,进行系统化的整理编撰而来。特别是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问题上,由于定价机制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因此《意见》中包含的新政策并不多。
市场过度反应
然而,新颁布的《意见》一度让流通股股东忧心忡忡,这在深沪两市早盘有所表现。昨日开盘时,上证综指曾先后跌破年线和半年线支撑,最低报1441.54点,跌幅达到1.6%;深证成指最低报3308.33点,跌幅也曾达到1.42%。
联合证券高级研究员田艺表示,早盘市场人气受到沉重打击,确实是由于国资委将每股净资产定为国有股转让价格的下限,使部分投资者担心未来国有股的流通价格将高于预期。当时,大多投资者误读成,解决国有股问题的本质与国有股转让相类似,《意见》当中的规定可能会适用于解决国有股流通的问题,至少,也将是未来一个重要参考指标。
不过在昨天午后,长江电力、宝钢股份等大盘权重股自低点回升、跌势出现缓和,收盘时两市跌幅收窄,沪综指最终仅下跌了4个点,并收出较长下影线;两市合计成交165亿元,较上一交易日明显放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石化、电力和有色金属等大盘类蓝筹股,盘中股价走势出现逆转,收盘时部分股票有2%左右的涨幅。
从股指下跌在盘中就得到修正看,青海证券苏武康认为,主力机构出现明显护盘迹象。他认为,虽然有国有股转让的新制度出台,但二级市场承接力还是相当强。如果以近期乐凯胶片和重庆啤酒为例,这两家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都比较高、接近二级市场价格,这说明那些真正有价值的股票就能被市场看好,其二级市场表现并不受国有股问题的困扰。
市场揣测,基金等主力机构很有可能在盘中就取得共识,即此次国有股转让以净资产值定价,并不涉及到国有股流通的问题,两者之间相互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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