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市场管理繁荣农村水电――陕西社会办电实践的调查与思考
2003-11-11 12:17:34 来源:中国水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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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1986年,陕西渭南一名职工筹资300多万元,建起了一座装机2500千瓦的水电站,开了陕西社会办电的先河。
“九五”期间,陕西新增装机20多万千瓦,农村水电完成投资19亿元;“十五”前3年投产装机9万多千瓦,其中社会资金占到投资的70%以上。当前,社会办电已成为陕西农村水电建设的主导,极大地推动了陕西农村水电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股份制为特色的五种社会办电形式
股份制。一是全部由国有投资者投资的股份制电站,如水利、电力、林业、矿业等部门投资的电站。由陕西投资集团、信托投资公司等单位发起成立的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了装机5万千瓦的二郎坝水电站。二是全部由民营企业法人投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三是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制电站。国有、民营法人、自然人共同发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很多县以资源、土地、前期费用及投资等入股,与民营企业合资建设水电站。镇巴县小南海水电站就是由县水电公司与当地个体投资者合资建设的。
股份合作制。电站职工劳动与资金的结合,既是劳动者也是投资者,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并行。永寿县石桥水电站(7500千瓦)、彬县枣渠水电站(4000千瓦)、勉县板凳堰(4760千瓦)等电站,每个职工都持有电站一定的股份。
民营独资。广东、浙江等地及陕西本地的一些个体投资者或购买或新建,投资了大批农村水电项目。如永寿绛山(3000千瓦)、旬阳钟家坪(9600千瓦)、洋县碗牛坝(3750千瓦)等。
乡(镇)、村办电站。以前乡(镇)、村办电站主要是解决偏远山区的用电问题,现在主要是作为乡(镇)、村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财源来建设。宝鸡市乡村及私营电站蓬勃发展,由乡(镇)、村投资建设的水电站110处,总装机2.6万千瓦,固定资产近2亿元,年发电量6000多万千瓦时,产值1800万元,利润300多万元,解决了800多人的就业问题。渭滨区马营镇燃灯寺村筹资建起了2座电站,装机1200千瓦,年发电量400多万千瓦时,收入110万元,并以此为基础,发展了养殖等多种产业,群众收入得到了很大提高,村容村貌发生巨大变化。
外资。如岚皋县引进了一家台资企业,投资建设了一座水电站。
五大措施激活农村水电市场
一是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发挥农村水电的比较优势,以全方位的开放促开发。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关于加快第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小水电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各市、县也相应出台了大量的农村水电投资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对农村水电企业所得税按照西部大开发的政策要求,实行减半或按15%征收。水利部门积极开展项目推介、项目咨询,提供专业化服务,提升服务内涵,全方位为水电投资者排忧解难。
二是充分发挥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巨大的辐射带动作用。“九五”期间,全省25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发挥了极大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极大地坚定了投资者投资水电的信心。目前,陕西坚持项目带动,以“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为载体,国家及地方政府有限的投资带动了全省农村水电的发展。
三是落实农村水电6%增值税政策。省水利厅积极协调物价、电力、税务等有关部门,及时落实了国家对农村水电实行6%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四是省水利厅协调省级有关部门,连续8次调整农村水电上网电价,使农村水电上网电价从1990年的每千瓦时0.065元提高到2001年的0.3元,极大地增加了农村水电投资回报。同时,严格执行电价政策,保证电费及时结算到位,杜绝结算中的不合理收费,保障了电站权益。
五是在陕西电力市场暂时供需平衡的情况下,仍然保证了农村水电站发电上网。“九五”中期,陕西出现了相对的低水平电力销售过剩,农村水电在上网结算等方面受到较大制约,部分水电站出现弃水现象。省水利厅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在年初根据陕西电网全年销售情况制定和下达全省所有农村水电站发电计划指标,电力部门必须按照指标和规定的价格对农村水电站发电量进行结算,基本达到了满发满上。
三个加强保证农村水电有序发展
一是加强农村水电前期工作,为招商引资做好项目储备,为农村水电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基础。结合西部大开发,陕西省用新思路制定了农村水电发展规划,编制了《陕西省“十五”农村水电发展规划》《陕西省“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等专业规划,逐级和跨流域搞好农村水电发展规划,并把农村水电规划与江河治理、水利工程综合利用等相结合,积极推行“流域、梯级、滚动、综合开发”,坚持在发展中推进结构调整,通过结构调整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二是加强水能资源的统一管理,保证合理利用,有序
“九五”期间,陕西新增装机20多万千瓦,农村水电完成投资19亿元;“十五”前3年投产装机9万多千瓦,其中社会资金占到投资的70%以上。当前,社会办电已成为陕西农村水电建设的主导,极大地推动了陕西农村水电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股份制为特色的五种社会办电形式
股份制。一是全部由国有投资者投资的股份制电站,如水利、电力、林业、矿业等部门投资的电站。由陕西投资集团、信托投资公司等单位发起成立的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了装机5万千瓦的二郎坝水电站。二是全部由民营企业法人投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三是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制电站。国有、民营法人、自然人共同发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很多县以资源、土地、前期费用及投资等入股,与民营企业合资建设水电站。镇巴县小南海水电站就是由县水电公司与当地个体投资者合资建设的。
股份合作制。电站职工劳动与资金的结合,既是劳动者也是投资者,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并行。永寿县石桥水电站(7500千瓦)、彬县枣渠水电站(4000千瓦)、勉县板凳堰(4760千瓦)等电站,每个职工都持有电站一定的股份。
民营独资。广东、浙江等地及陕西本地的一些个体投资者或购买或新建,投资了大批农村水电项目。如永寿绛山(3000千瓦)、旬阳钟家坪(9600千瓦)、洋县碗牛坝(3750千瓦)等。
乡(镇)、村办电站。以前乡(镇)、村办电站主要是解决偏远山区的用电问题,现在主要是作为乡(镇)、村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财源来建设。宝鸡市乡村及私营电站蓬勃发展,由乡(镇)、村投资建设的水电站110处,总装机2.6万千瓦,固定资产近2亿元,年发电量6000多万千瓦时,产值1800万元,利润300多万元,解决了800多人的就业问题。渭滨区马营镇燃灯寺村筹资建起了2座电站,装机1200千瓦,年发电量400多万千瓦时,收入110万元,并以此为基础,发展了养殖等多种产业,群众收入得到了很大提高,村容村貌发生巨大变化。
外资。如岚皋县引进了一家台资企业,投资建设了一座水电站。
五大措施激活农村水电市场
一是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发挥农村水电的比较优势,以全方位的开放促开发。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关于加快第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小水电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各市、县也相应出台了大量的农村水电投资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对农村水电企业所得税按照西部大开发的政策要求,实行减半或按15%征收。水利部门积极开展项目推介、项目咨询,提供专业化服务,提升服务内涵,全方位为水电投资者排忧解难。
二是充分发挥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巨大的辐射带动作用。“九五”期间,全省25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发挥了极大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极大地坚定了投资者投资水电的信心。目前,陕西坚持项目带动,以“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为载体,国家及地方政府有限的投资带动了全省农村水电的发展。
三是落实农村水电6%增值税政策。省水利厅积极协调物价、电力、税务等有关部门,及时落实了国家对农村水电实行6%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四是省水利厅协调省级有关部门,连续8次调整农村水电上网电价,使农村水电上网电价从1990年的每千瓦时0.065元提高到2001年的0.3元,极大地增加了农村水电投资回报。同时,严格执行电价政策,保证电费及时结算到位,杜绝结算中的不合理收费,保障了电站权益。
五是在陕西电力市场暂时供需平衡的情况下,仍然保证了农村水电站发电上网。“九五”中期,陕西出现了相对的低水平电力销售过剩,农村水电在上网结算等方面受到较大制约,部分水电站出现弃水现象。省水利厅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在年初根据陕西电网全年销售情况制定和下达全省所有农村水电站发电计划指标,电力部门必须按照指标和规定的价格对农村水电站发电量进行结算,基本达到了满发满上。
三个加强保证农村水电有序发展
一是加强农村水电前期工作,为招商引资做好项目储备,为农村水电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基础。结合西部大开发,陕西省用新思路制定了农村水电发展规划,编制了《陕西省“十五”农村水电发展规划》《陕西省“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等专业规划,逐级和跨流域搞好农村水电发展规划,并把农村水电规划与江河治理、水利工程综合利用等相结合,积极推行“流域、梯级、滚动、综合开发”,坚持在发展中推进结构调整,通过结构调整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二是加强水能资源的统一管理,保证合理利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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