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包括电力在内的突发性危机应对机制
2003-11-24 15:08:55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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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9・11”事件、非典和大停电事故等突发性危机,比地震、水灾等常见的自然灾害更难以防范,对人员、资本和建筑高度密集的大城市具有更大的破坏力,可以被称之为新型城市灾害
●国外处理重大突发性事故的宝贵经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高透明度。第二,相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计划。第三,启用热线电话,保障紧急状态下民众和政府联系纽带
●政府和公众树立危机意识是危机措施得以制定并贯彻实施的前提条件。建立有效的危机应对机制还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应当通过立法将临时的危机管理措施制度化
今年入夏以来,北美、欧洲和亚洲各国都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持续高温天气,伴之以滚滚热浪而来的是令人措手不及的大规模停电现象。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美国、加拿大、英国、瑞典、丹麦和意大利等国相继发生大面积停电,其中最为严重的是意大利全国大部分地区在9月28日凌晨出现了同时停电的重大事故,当地近5800万居民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据路透社报道,意大利国家能源公司官员称停电大约出现在当地时间9月28日凌晨3点20分左右,由于从意北部边界进入意大利的两条输电线出现了故障,在短短的几分钟之内,所有来自外国的供电突然中断,致使意大利全国大部分地区同时发生断电。据估计,这次大规模停电给意大利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将高达4亿欧元。
中国的电网在今年炎炎夏日之中也承受了一次严峻的考验。但据专家分析,目前欧美国家所发生的大规模停电在中国出现的可能性较小。中国电力发展的瓶颈在于电网与电源的结构性矛盾,历史上“重发、轻供、不管用”造成了输、配电网相对薄弱,城市配电设施超负荷运转,影响了电力的优化配置和输送;而在大区联网方面,大区与独立省电网互连滞后,区间电力交换十分有限。所以,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电网还处在全国联网的初级阶段,不太可能因为局部故障而引发全国电网的瘫痪。但欧美国家的停电事故对中国的电力发展仍具有警示作用,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在总结教训的基础上,针对中国电力的现状,提出了一系列加强电网安全、保障电力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9・11”事件、非典和大停电事故等突发性危机比地震、水灾等常见的自然灾害更难以防范,对人员、资本和建筑高度密集的大城市具有更大的破坏力,极易引发社会危机和政局动荡,可以被称之为非传统因素引发的新型城市灾害。
欧美国家发生大停电后,纽约、伦敦、罗马等大城市无一例外地出现了公共交通瘫痪、人群滞留于街头及供水紧张等足以造成社会混乱的不利因素,但这些国家的公众却处之泰然,并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究其原因是得益于各国政府及时采取了有效的危机管理措施。这对于刚刚经历过非典危机的中国而言,无疑是一次借鉴他国经验、促成建立和完善本国危机应对机制的契机。
“9・11”事件为世界各国提供了处理重大突发性事故的宝贵经验,在大停电中这些经验再次得到了充分发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高透明度。第二,相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计划。第三,启用热线电话,保障紧急状态下民众和政府联系纽带。
相比之下,中国在非典危机中的表现,反映了在应对突发性危机时,政府和公众的危机意识、政府的危机管理模式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存在着需要改进之处。
政府和公众树立危机意识是危机措施得以制定并贯彻实施的前提条件。城市建设的现代化必然要求城市管理的现代化。相对于西方成熟的城市管理体系,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仍处在探索阶段,一些地方政府出现了城市管理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的现象,更缺乏对城市危机的认识和研究。这在非典蔓延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北京等城市的地方政府没有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疫情进行积极干预就反映了政府危机意识的淡薄;而上海市委、市府从今年2月开始就连续召开了一系列会议研究上海市的防范非典措施,酝酿了十余套处理预案,正是这种未雨绸缪的态度,才保证全市人民在面对疫情时能够做到有备无患。因此,对政府而言,应当转变危机管理的观念,变危机的抢救为危机的预防,从而在组织机构上以确保预防为主。与此同时,政府应当注重引导国民树立危机意识,培养自救能力。公众的理解与配合是政府的危机应对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这就需要强化大众传媒的信息披露和舆论监督功能,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以赢得市民的支持。
长期以来,中国的危机管理在计划经济体制的约束下,是一种分部门、分灾种的单一城市灾害处置模式,造成城市缺乏统一有效的应急管理指挥系统。当具有综合成因的危机爆发后,政府的相关部门往往各自为政,不能及时有效地配置分散在各部门的救灾资源,延误了处理危机的时机。
此外,建立有效的危机应对机制还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应当通过立法将临时的危机管理措施制度化。中国虽已制定了针对破坏性地震、核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条例,但和美国的《紧急状
●国外处理重大突发性事故的宝贵经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高透明度。第二,相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计划。第三,启用热线电话,保障紧急状态下民众和政府联系纽带
●政府和公众树立危机意识是危机措施得以制定并贯彻实施的前提条件。建立有效的危机应对机制还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应当通过立法将临时的危机管理措施制度化
今年入夏以来,北美、欧洲和亚洲各国都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持续高温天气,伴之以滚滚热浪而来的是令人措手不及的大规模停电现象。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美国、加拿大、英国、瑞典、丹麦和意大利等国相继发生大面积停电,其中最为严重的是意大利全国大部分地区在9月28日凌晨出现了同时停电的重大事故,当地近5800万居民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据路透社报道,意大利国家能源公司官员称停电大约出现在当地时间9月28日凌晨3点20分左右,由于从意北部边界进入意大利的两条输电线出现了故障,在短短的几分钟之内,所有来自外国的供电突然中断,致使意大利全国大部分地区同时发生断电。据估计,这次大规模停电给意大利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将高达4亿欧元。
中国的电网在今年炎炎夏日之中也承受了一次严峻的考验。但据专家分析,目前欧美国家所发生的大规模停电在中国出现的可能性较小。中国电力发展的瓶颈在于电网与电源的结构性矛盾,历史上“重发、轻供、不管用”造成了输、配电网相对薄弱,城市配电设施超负荷运转,影响了电力的优化配置和输送;而在大区联网方面,大区与独立省电网互连滞后,区间电力交换十分有限。所以,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电网还处在全国联网的初级阶段,不太可能因为局部故障而引发全国电网的瘫痪。但欧美国家的停电事故对中国的电力发展仍具有警示作用,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在总结教训的基础上,针对中国电力的现状,提出了一系列加强电网安全、保障电力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9・11”事件、非典和大停电事故等突发性危机比地震、水灾等常见的自然灾害更难以防范,对人员、资本和建筑高度密集的大城市具有更大的破坏力,极易引发社会危机和政局动荡,可以被称之为非传统因素引发的新型城市灾害。
欧美国家发生大停电后,纽约、伦敦、罗马等大城市无一例外地出现了公共交通瘫痪、人群滞留于街头及供水紧张等足以造成社会混乱的不利因素,但这些国家的公众却处之泰然,并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究其原因是得益于各国政府及时采取了有效的危机管理措施。这对于刚刚经历过非典危机的中国而言,无疑是一次借鉴他国经验、促成建立和完善本国危机应对机制的契机。
“9・11”事件为世界各国提供了处理重大突发性事故的宝贵经验,在大停电中这些经验再次得到了充分发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高透明度。第二,相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计划。第三,启用热线电话,保障紧急状态下民众和政府联系纽带。
相比之下,中国在非典危机中的表现,反映了在应对突发性危机时,政府和公众的危机意识、政府的危机管理模式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存在着需要改进之处。
政府和公众树立危机意识是危机措施得以制定并贯彻实施的前提条件。城市建设的现代化必然要求城市管理的现代化。相对于西方成熟的城市管理体系,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仍处在探索阶段,一些地方政府出现了城市管理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的现象,更缺乏对城市危机的认识和研究。这在非典蔓延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北京等城市的地方政府没有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疫情进行积极干预就反映了政府危机意识的淡薄;而上海市委、市府从今年2月开始就连续召开了一系列会议研究上海市的防范非典措施,酝酿了十余套处理预案,正是这种未雨绸缪的态度,才保证全市人民在面对疫情时能够做到有备无患。因此,对政府而言,应当转变危机管理的观念,变危机的抢救为危机的预防,从而在组织机构上以确保预防为主。与此同时,政府应当注重引导国民树立危机意识,培养自救能力。公众的理解与配合是政府的危机应对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这就需要强化大众传媒的信息披露和舆论监督功能,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以赢得市民的支持。
长期以来,中国的危机管理在计划经济体制的约束下,是一种分部门、分灾种的单一城市灾害处置模式,造成城市缺乏统一有效的应急管理指挥系统。当具有综合成因的危机爆发后,政府的相关部门往往各自为政,不能及时有效地配置分散在各部门的救灾资源,延误了处理危机的时机。
此外,建立有效的危机应对机制还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应当通过立法将临时的危机管理措施制度化。中国虽已制定了针对破坏性地震、核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条例,但和美国的《紧急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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