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础领域改革国际论坛:长沙理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叶泽教授主题发言
2003-10-18 17:2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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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中国治理结构的探讨:中国电力管理混乱,急需改革。治理目标不是利益分配,治理模式为副经理治理模式,倾向于单向式的模式,不是董事会的管理。
电力行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同时监事会对之进行监管,但由于监事会不是内生于电力企业的,因此起不到实质的作用。经理阶层甚至员工的共同治理,经营人不愿冒险,经济阶层和员工采取多种方式分享。电力公司外部监管比较薄弱,电力资本技术密集民营资本进入很困难,政府监管不力,竞争机制不健全。资本市场对电力市场监督很弱,产品市场的监督几乎不存在,经理监督薄缩。
外部治理:外部治理,政府对产品市场监督寄望高,这是错误的,电监会的监督不现实。产品产业的监督和竞争很难成功,电监会的监督只是一种愿望,而难以实现,中国电力行业内部人控制,已经演变成为半公开,有组织的集体化的控制瓜分公司剩余的局面。产权结构单一。南方电网公司虽然70%为地方政府所有,但中央所有与地方所有并没有不同却是国家所有。
建议:电力公司治理应以内部治理为主,国家电力公司分成11个电力公司,实际上增加了代理成本。推进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
电力行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同时监事会对之进行监管,但由于监事会不是内生于电力企业的,因此起不到实质的作用。经理阶层甚至员工的共同治理,经营人不愿冒险,经济阶层和员工采取多种方式分享。电力公司外部监管比较薄弱,电力资本技术密集民营资本进入很困难,政府监管不力,竞争机制不健全。资本市场对电力市场监督很弱,产品市场的监督几乎不存在,经理监督薄缩。
外部治理:外部治理,政府对产品市场监督寄望高,这是错误的,电监会的监督不现实。产品产业的监督和竞争很难成功,电监会的监督只是一种愿望,而难以实现,中国电力行业内部人控制,已经演变成为半公开,有组织的集体化的控制瓜分公司剩余的局面。产权结构单一。南方电网公司虽然70%为地方政府所有,但中央所有与地方所有并没有不同却是国家所有。
建议:电力公司治理应以内部治理为主,国家电力公司分成11个电力公司,实际上增加了代理成本。推进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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