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能源:也要向市场经济转变
2003-07-09 12:35:21 来源: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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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节约能源不是要限制能源的消费,而是对能源更有效地利用,不能把节能作为解决能源短缺的权宜之计。必须从能源的开发、转换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努力提高效率,真正实现节约能源的目标。
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能源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能源供应已从多年的严重短缺转到了总量基本平衡,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到2002年底,我国一次商品能源的生产量已达到13.87亿吨标准煤,一次商品能源的消费量达到了约15亿吨标准煤,成为了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和第三大能源生产国。
新时期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需求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将持续增长,特别是我国人均能源资源短缺,能源经济效率很低,万元GDP能耗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多,主要耗能产品的单位能耗比发达国家平均高40%左右。因此,无论从能源资源,还是能源效率来看,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行能源节约政策,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能源发展方针。这不仅有利于缓解未来我国能源供应的压力,有效利用我国有限的能源资源,而且对于提高我国经济效率和竞争力,保障能源安全,减轻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确立了“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的能源发展总方针。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并逐步建立了世界上最庞大的行政节能体系,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级政府节能部门的行政职能,通过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各级节能服务机构和企业节能服务部门三位一体的运作,依靠行政力量来推动企业开展节能工作。中央节能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能源节约政策,为节能示范项目的实施安排专项资金,制定了低效率、高能耗机电设备和产品的分期、分批淘汰和更新计划,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多渠道的节能技术信息收集和传播网络。地方节能中心和企业节能部门组织实施了大量节能示范和推广项目,使我国节能工作曾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能源利用效率逐年提高,以较低的能源增长支持了较高的经济增长。
但这些节能成效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按照行政性的手段和办法取得的。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去以行政管理为主的节能体系逐渐暴露出其固有的缺陷和不足,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已难以有效发挥作用,节能工作遇到了新的困难和问题。
提高能效、节约能源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必须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首先做好各行业的节能规划,明确节能目标和要求,并通过立法等国家强制力量认真贯彻执行。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节能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节能工作重视不够,两个根本性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思想还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二是节能工作管理明显削弱,计划经济时期行之有效的定额管理、节奖超罚、晋升等级、评比表彰等节能管理办法已经失灵,而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节能管理体系尚未建立,节能工作管理出现放任自流状态。三是缺乏有效的节能优惠政策。目前无论是贷款,还是税收政策对节能项目都没有任何优惠,加之企业大都从短期经济利益考虑,把精力放在扩大生产规模和增加市场份额上,对节能工作不感兴趣,更使节能工作难以取得明显进展。
节能增效是解决能源问题的重要措施
第一,要转变观念,提高对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节能工作放在能源发展的优先位置。节约能源不是要限制能源的消费,而是对能源更有效地利用,不能把节能工作作为解决能源短缺的权宜之计。从我国的能源经济效率和能源环境来看,提高能源、节约能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是提高我国经济总体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决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必须要从能源的开发、转换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努力提高效率,真正实现节约能源的目标。
第二,要制定政策,营造有利于节约能源的宏观政策环境。提高能源、节约能源是保证能源安全、减轻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政府必须运用财政、信贷和税收等经济调节手段,通过出台法律、制定标准、发布信息和加强管理等办法,支持、鼓励和引导节能技术进步及节能项目的建设,营造有利于促进能源节约的宏观环境,大力推进全社会的节能工作。
第三,要改善管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节能管理体制。节能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通过一定的强制程序和措施,调动各个经济部门和行业的力量,使节能工作变成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变成全社会的一种自觉行动。一是必须建立一套符合国情的覆盖各个行业的用能标准体系,并根据各行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及时进行更新。用能标准是推行节能工作的基础,没有科学的能源消耗标准,就难以有效地评价能源消费水平,也就不能有效地推进节能工作。二是要建立合理的用能评价制度,把是否合理利用能源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条件。要明确所有基本建设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要对项目的能源消费情况<
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能源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能源供应已从多年的严重短缺转到了总量基本平衡,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到2002年底,我国一次商品能源的生产量已达到13.87亿吨标准煤,一次商品能源的消费量达到了约15亿吨标准煤,成为了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和第三大能源生产国。
新时期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需求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将持续增长,特别是我国人均能源资源短缺,能源经济效率很低,万元GDP能耗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多,主要耗能产品的单位能耗比发达国家平均高40%左右。因此,无论从能源资源,还是能源效率来看,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行能源节约政策,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能源发展方针。这不仅有利于缓解未来我国能源供应的压力,有效利用我国有限的能源资源,而且对于提高我国经济效率和竞争力,保障能源安全,减轻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确立了“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的能源发展总方针。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并逐步建立了世界上最庞大的行政节能体系,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级政府节能部门的行政职能,通过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各级节能服务机构和企业节能服务部门三位一体的运作,依靠行政力量来推动企业开展节能工作。中央节能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能源节约政策,为节能示范项目的实施安排专项资金,制定了低效率、高能耗机电设备和产品的分期、分批淘汰和更新计划,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多渠道的节能技术信息收集和传播网络。地方节能中心和企业节能部门组织实施了大量节能示范和推广项目,使我国节能工作曾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能源利用效率逐年提高,以较低的能源增长支持了较高的经济增长。
但这些节能成效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按照行政性的手段和办法取得的。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去以行政管理为主的节能体系逐渐暴露出其固有的缺陷和不足,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已难以有效发挥作用,节能工作遇到了新的困难和问题。
提高能效、节约能源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必须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首先做好各行业的节能规划,明确节能目标和要求,并通过立法等国家强制力量认真贯彻执行。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节能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节能工作重视不够,两个根本性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思想还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二是节能工作管理明显削弱,计划经济时期行之有效的定额管理、节奖超罚、晋升等级、评比表彰等节能管理办法已经失灵,而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节能管理体系尚未建立,节能工作管理出现放任自流状态。三是缺乏有效的节能优惠政策。目前无论是贷款,还是税收政策对节能项目都没有任何优惠,加之企业大都从短期经济利益考虑,把精力放在扩大生产规模和增加市场份额上,对节能工作不感兴趣,更使节能工作难以取得明显进展。
节能增效是解决能源问题的重要措施
第一,要转变观念,提高对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节能工作放在能源发展的优先位置。节约能源不是要限制能源的消费,而是对能源更有效地利用,不能把节能工作作为解决能源短缺的权宜之计。从我国的能源经济效率和能源环境来看,提高能源、节约能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是提高我国经济总体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决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必须要从能源的开发、转换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努力提高效率,真正实现节约能源的目标。
第二,要制定政策,营造有利于节约能源的宏观政策环境。提高能源、节约能源是保证能源安全、减轻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政府必须运用财政、信贷和税收等经济调节手段,通过出台法律、制定标准、发布信息和加强管理等办法,支持、鼓励和引导节能技术进步及节能项目的建设,营造有利于促进能源节约的宏观环境,大力推进全社会的节能工作。
第三,要改善管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节能管理体制。节能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通过一定的强制程序和措施,调动各个经济部门和行业的力量,使节能工作变成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变成全社会的一种自觉行动。一是必须建立一套符合国情的覆盖各个行业的用能标准体系,并根据各行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及时进行更新。用能标准是推行节能工作的基础,没有科学的能源消耗标准,就难以有效地评价能源消费水平,也就不能有效地推进节能工作。二是要建立合理的用能评价制度,把是否合理利用能源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条件。要明确所有基本建设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要对项目的能源消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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