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建:运用审计“结果”问责成“常态”
日前,河北电建一公司发布《运用审计结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定》。《规定》共计十条,15款。实施纪检、监察、审计再“联动“,形成“强强”合力,助推监督执纪问责成常态,改善公司政治生态。
运用审计结果强化对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监督执纪问责,是该公司加强监督管理,预防和惩治腐败、推进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旨在强化审计和纪检监察工作合力,促进审计结果更加有效地运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做到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两手抓、两促进,服务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推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开展,形成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公司管理制度。2016年公司面临深化改革的艰巨任务和提质增效的挑战。各级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要把职能落实到位,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扎扎实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以提升管理工作的新成效,助推公司提升效益,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严把制度关口,推进依规制权。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廉洁从业行为和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公司风险管理体系能力的整体提升。推进依法治企,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三是运用审计结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运用审计结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作为考察、评价、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完善监督执纪问责机制,确保经营项目运行正常。强化工作责任机制,确保公司改革举措、制度落实,要做到事事有人抓、有人负责。要求各单位对公司经济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强化监督执纪,实现问责常态化。
四是加大对违纪违规违制事件查处力度。对违纪违规违制现象不姑息、不迁就、不手软,敢于亮底、揭丑、不护短,保持高压态势不松懈,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各级管理人员要履行“一岗双责”不走样,首先要管好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二要践行“三严三实”,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尽职尽责,要创新和加强公司资产和经营监管,严防公司资产流失,改革和完善公司经营监管机制,防范经营、财务、资金违规违法和腐败行为,汇聚共同推动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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