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二建抓好“四个环节”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015-12-08 00:00:00 来源: 山东二建 王传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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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山东电建二公司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强化四个环节,全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快建立符合公司实际的科学、规范、有序、受控、高效的治理模式,,“强化决策程序、强化决策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推进公司科学、可持续发展。重大决策事项,是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为有效贯彻落实好该项决策制度,山东电建二公司制订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在决策程序环节,议题要做好充分准备,听取有关单位部门的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议题,应注意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前进行充分酝酿,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集体决策。在决策执行环节,一旦形成决策后,公司领导应当带头认真执行决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经集团公司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决策,在执行过程中应重视落实批复意见中提出的要求。在监督检查环节,除应该保密的事项外,在适当的范围公开,接受公司职工监督。公司领导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公司党政联席会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在责任追究环节,公司党政领导、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应当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理;对于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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