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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力公司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为企业发展提供秩序保障

  2007-03-09 10:49:12    来源:北京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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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今年北京电力公司党委的一项重点工作是,“以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夯实企业和谐的法制基础”。这一决策的提出,精准深刻,抓住了创建和谐企业的关键所在。

  其一,基于法制建设的地位。一个国家、一个企业要发展,必须建立内在秩序,良好的秩序是发展的前提。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法规、制度作为一种特殊的强制性行为规范,是维护一个组织正常秩序的保障。因此在公司加快发展,创建和谐企业的进程中,重视法制建设,加强法制教育,从夯实企业的法制基础做起,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二,基于公司的现状。当前公司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电网建设、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优质服务等中心工作艰巨而繁重,公司上下凝心聚力共谋发展,全力建设至关重要。但实事求是地看,公司还存在着一些影响企业和谐的问题和不足:少数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政治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没有完全适应形势和岗位的要求,价值观、政绩观有待进一步端正,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职工法律意识、道德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用工机制的不断调整,以及“主多分开、主辅分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任务依然艰巨等。基于这种现状,《报告》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律权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尤显重要、紧迫和及时。只有树立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正确处理好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群体关系,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性,激发企业的生机和活力,企业才能健康持续发展,才能实现企业的和谐。

  其三,基于电力市场的完善。随着电力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电力市场日趋完善,电力企业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必须遵守市场的规则,公司的生产、经营必须在相应的法律框架之内进行,既受到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法律的约束。只有了解市场竞争规则,能最大限度地利用法律,行政法规提供的空间,并充分调动自己可以掌握的资源,充分施展企业的经营战略,才有可能取得竞争的主动地位。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首先是知法。法律知识是对法律内容及其意义的认识。法律知识的多少直接影响一个人的法律行为。一个人只有掌握了相应的法律知识,他才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什么是禁止做的,才知道从事这些行为的意义和后果,才有可能依法作出相应的行为,才有可能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核心是增强法治观念。有了法律知识还不够,还必须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对法律抱有正确的态度,守法才具有正确的思想基础。如果员工的法律、规则意识淡薄,再好的法律和制度也会因为得不到遵守和执行而起不到作用,甚至形同虚设。法治观念是守法的思想基础和精神条件,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核心目的。由于历史与文化的原因,员工一般缺乏民主和法制传统,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人治思维还很浓厚。观念是行为的先导,要适应公司依法治企的要求,首先必须转变旧观念,倡导法律至上,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违纪必追究的思想,转变员工头脑中传统的人治思维,全面树立依法治理的观念,这是促进企业整体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的前提。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重要的是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法规制度必须得到遵守贯彻,否则无益于形同虚设,而且必须坚持职工在法律制度面前一律平等,形成公司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因此,必须注重发挥法律规范的外在约束力,加强依法治企的力度,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以制度的刚性维护法治的统一和尊严,树立法制权威,切实为创建和谐企业提供秩序保证。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是重点。领导干部处在执法掌权的重要位置上,是各单位发展建设的决策者和带头人,他们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知识的多少,法律素质的高低,能否依法办事,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注重提高依法从政意识,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意识,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守土有责意识,提高群众意识,在法律的框架内经营企业,在规章制度的框架内治理企业,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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