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
2006-11-15 17:06: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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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刊讯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抑制一些行业和地区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的要求,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遏制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占用土地,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国土资源部于5月30日发出《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不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用地。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各地不得突破年度计划批准用地,也不得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对擅自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要加量扣减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符合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确需修改规划的,要依照规定听证和论证,并按法定程序和权限报批。新农村建设必须符合规划,不得以置换、挂钩等为名大拆大建,将腾退土地全部用于非农建设,建新拆旧能够复耕的土地必须复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有计划地稳步推行。
《通知》指出,要从严审批各类非农建设用地。坚持有保有压、从严从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用地,进一步提高效率,搞好服务。严格执行限制、禁止用地目录和重点领域建设用地定额标准,超过用地定额标准的一律核减。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拟占用基本农田的,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前,要对用地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规划调整方案、补充耕地及补划基本农田方案等进行听证和充分论证。占用基本农田数量较大的,国土资源部还将组织进一步论证。各类建设项目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认真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程序,申请听证的要按规定组织听证。
对省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在向国务院报批用地时,项目审批机关要就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以及审批、核准程序是否完备和合规作出说明。国土资源部将商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其说明进行符合性审查并提出意见。
《通知》指出,要确保房地产调控的土地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进一步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保证调控措施的落实。房地产开发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合理确定宗地面积。各地要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科学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规模和结构,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供地计划要向社会公布。
《通知》指出,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加大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违反规划、突破计划、违法批地用地的典型案件。 (草 玉)
《通知》指出,不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用地。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各地不得突破年度计划批准用地,也不得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对擅自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要加量扣减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符合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确需修改规划的,要依照规定听证和论证,并按法定程序和权限报批。新农村建设必须符合规划,不得以置换、挂钩等为名大拆大建,将腾退土地全部用于非农建设,建新拆旧能够复耕的土地必须复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有计划地稳步推行。
《通知》指出,要从严审批各类非农建设用地。坚持有保有压、从严从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用地,进一步提高效率,搞好服务。严格执行限制、禁止用地目录和重点领域建设用地定额标准,超过用地定额标准的一律核减。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拟占用基本农田的,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前,要对用地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规划调整方案、补充耕地及补划基本农田方案等进行听证和充分论证。占用基本农田数量较大的,国土资源部还将组织进一步论证。各类建设项目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认真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程序,申请听证的要按规定组织听证。
对省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在向国务院报批用地时,项目审批机关要就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以及审批、核准程序是否完备和合规作出说明。国土资源部将商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其说明进行符合性审查并提出意见。
《通知》指出,要确保房地产调控的土地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进一步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保证调控措施的落实。房地产开发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合理确定宗地面积。各地要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科学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规模和结构,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供地计划要向社会公布。
《通知》指出,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加大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违反规划、突破计划、违法批地用地的典型案件。 (草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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