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出台江苏省首个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规定
2006-09-18 15:28:15 来源:江苏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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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日前,记者从江苏省电力公司获悉,盐城市近日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这是该市政府迅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6〕10号文件,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建立电力设施保护长效工作机制而推出的。
《通知》对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相关的经贸、规划、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通知》对基本建设中的护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规划、交通等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要综合考虑影响电力设施和占用电力设施保护区等因素,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电信企业在架设新的通讯线路时,需要攀附电力杆塔、穿越电力线路的,要经电力设施权属单位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通知》对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相关的经贸、规划、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通知》对基本建设中的护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规划、交通等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要综合考虑影响电力设施和占用电力设施保护区等因素,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电信企业在架设新的通讯线路时,需要攀附电力杆塔、穿越电力线路的,要经电力设施权属单位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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