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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出台保护电力设施新规定

  2006-03-09 10:12:46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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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3月2日,江苏徐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经贸委、市林牧渔业局、市园林局、市安监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在造林绿化中切实保障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引导宣传,搞好协调配合,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
    徐州作为江苏、华东电力能源基地,不仅担负为本地供电的任务,还承担国家“西电东送”和江苏、华东“北电南供”重任,电网结构复杂,各种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众多。多年来,徐州供电公司为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创造一个和谐的供电环境,不断加强线路通道维护。但是,部分地区在实施绿化环境工程中,忽视了电力线路通道的维护,尤其是春季植树造林高峰期,不少地方在电力线路通道内栽下了大量树木,加之徐州地区春夏季节雷雨大风天气多发,一旦遇到雷雨或刮风,这些树木易导致电力线路单相接地、短路、跳闸,从而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或人员触电伤害事故,危及电网和人身安全,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树线矛盾”。去年徐州市区发生了6起因树线过于“亲密”导致的停电跳闸事故,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
    徐州市政府多年来高度重视解决“树线矛盾”问题,进行组织协调,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减少和杜绝“树线矛盾”问题,增强线路通道维护的强制性和可操作性,徐州市政府责成市经贸委、市林牧渔业局、市园林局和市安监局拟定相关规定,指导绿化造林工作,保证电力线路畅通。
    在徐州市出台的意见中要求全市在植树造林和城乡绿化建设中,各级电力主管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保障供电安全的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牵头协调处理好造林绿化与电力线路安全运行之间的矛盾。各级林业和园林主管部门要与供电部门联系沟通,密切配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制订造林绿化规划,注意避开电力线路保护区,并配合供电部门对电力线路保护区附近的树木进行安全检查。对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树木,要依法进行修剪或砍伐。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植树造林和城乡绿化建设中,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对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违法种植树木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电力线路通道畅通。
    针对电力线路通道内植树,《意见》作了明确的要求,电力通道一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其保护范围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等高杆植物。根据城镇绿化规划的需要,确需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规划种植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供电部门意见后,种植低矮树种,并由树木管理部门负责修剪,以符合安全距离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擅自在依法划定的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法种植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由其责任人负责赔偿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前,徐州市政府2月16日召开的全市政法会议上,该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开文,代表市委市政府与与各区、县(市)党委、政府负责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明确规定:各区、县(市)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认真履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赋予的法律职责,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健全县(市、区)和镇(街道)、村三级护电网络和电力设施保护奖励机制,适时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专项行动,不发生政府违规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规划植树、建房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不发生因盗窃、破坏行为造成的电网事故。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力度保护电力设施,并将维护电网安全运行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赵明 周宪斌 张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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