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定额与造价工作管理办法》将颁布
2006-01-13 12:39:41 来源:中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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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由国家电监会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联合起草的《电力工程定额与造价工作管理办法》将由建设部、电监会于近期联合颁布。该《办法》将进一步理顺和加强电力工程定额与造价管理工作。
1月12日,《电力工程定额与造价工作管理办法》专家讨论会在北京召开,各位专家结合目前的形势和电力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详细讨论了该办法的各项条文,提出了修改意见。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孙玉才副理事长参加了专家讨论会。
电力工程定额与造价管理工作作为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的基础工作,是规范电力建设市场的重要杠杆,加强定额与造价管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集约型社会的要求,目前起草和颁布该办法非常及时和必要。该《办法》根据《电力法》、《建筑法》、《电力监管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适用于火电、水电、核电(常规岛)、送变电及新能源发电等工程定额与造价管理工作。《办法》规定了负责电力工程定额与造价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输电监管部黄学农副主任、陈涛处长,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杨丽坤处长,以及来自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公司的专家、代表参加了对《电力工程定额与造价工作管理办法》的讨论。
1月12日,《电力工程定额与造价工作管理办法》专家讨论会在北京召开,各位专家结合目前的形势和电力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详细讨论了该办法的各项条文,提出了修改意见。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孙玉才副理事长参加了专家讨论会。
电力工程定额与造价管理工作作为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的基础工作,是规范电力建设市场的重要杠杆,加强定额与造价管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集约型社会的要求,目前起草和颁布该办法非常及时和必要。该《办法》根据《电力法》、《建筑法》、《电力监管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适用于火电、水电、核电(常规岛)、送变电及新能源发电等工程定额与造价管理工作。《办法》规定了负责电力工程定额与造价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输电监管部黄学农副主任、陈涛处长,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杨丽坤处长,以及来自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公司的专家、代表参加了对《电力工程定额与造价工作管理办法》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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