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平“6.28”破坏电力设施主犯被判无期
2005-06-08 15:36:37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A-
A+
电力18讯: 日前,福建省漳平市“2002.6.28”破坏电力设施的主犯陈荣华以破坏电力设备罪于5月12日被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案成为漳平市有史以来对破坏电力设施罪犯惩罚最严厉的一案。
陈荣华,福建省漳平市人。在2000年至2002年间,该犯组织吴某方、陈某周(已于2003年2月19日被分别判刑 )等人疯狂作案15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5万多元。尤其恶劣的是,在2002年5月13日、17日和6月28日,以他为首的犯罪团伙,采取剪断拉线、放倒电杆的方式连续盗剪运行中的龙岩电业局110千伏漳雁线,造成直接损失近20万元。6月29日,吴某方、陈某周被守候的公安人员抓获,陈荣华负案外逃,时间长达两年半,被列入网上通缉名单。200 4年11月25日,陈荣华被漳平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同日被检察机关批捕。
陈荣华犯罪团伙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运行中的电力设施,而且危害了公共安全,给漳平市经济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随着陈荣华的伏法, “2002.6.28”案件侦破终于划上了一个较为圆满的句号,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电力设施的保护创造了良好的氛围。(聂武增 廖济华唐勇)
陈荣华,福建省漳平市人。在2000年至2002年间,该犯组织吴某方、陈某周(已于2003年2月19日被分别判刑 )等人疯狂作案15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5万多元。尤其恶劣的是,在2002年5月13日、17日和6月28日,以他为首的犯罪团伙,采取剪断拉线、放倒电杆的方式连续盗剪运行中的龙岩电业局110千伏漳雁线,造成直接损失近20万元。6月29日,吴某方、陈某周被守候的公安人员抓获,陈荣华负案外逃,时间长达两年半,被列入网上通缉名单。200 4年11月25日,陈荣华被漳平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同日被检察机关批捕。
陈荣华犯罪团伙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运行中的电力设施,而且危害了公共安全,给漳平市经济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随着陈荣华的伏法, “2002.6.28”案件侦破终于划上了一个较为圆满的句号,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电力设施的保护创造了良好的氛围。(聂武增 廖济华唐勇)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重磅!公司法修正案通过!10月26日
2018-11-07
热点排行
- · 《国家电力公司水电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出台
- ·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安全文明生产及一流企业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 · 2002年2月9日,国家电力公司以国电调[2002]87号文正式印发了《三峡电力系统调度范围划分原则》。
- · 《国家电力公司跨区电网大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 · 《电力工程优秀勘测、优秀设计、优秀标准设计和优秀计算机软件项目评选管理办法》颁发
- · 三峡电力系统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确定
- · 《国家电力公司创建国际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试行)实施细则》印发
- · 《国家电力公司创建国际一流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实施细则》印发
- ·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实施《水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1年版)》
- · 《2002年川电外送电价及电费结算办法》印发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