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集团公司印发主设备保护管理规定
2005-04-19 14:54:14 来源:中国国电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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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日,国电集团公司印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主设备保护管理规定》,以规范设备保护管理,确保发电企业主设备安全运行。
规定依据继电保护、热工保护相关的技术规程、运行管理规程、技术监督规定和集团公司29项重大事故预防措施的要求而制定,分为总则、管理职责、主设备保护分类、管理内容和要求、附则5章24条。规定对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划分: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是本单位保护装置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生产技术(设备管理)部门是保护装置的归口管理部门,检修部门负责保护装置的校验、技改、消缺、定值计算及修改、保护逻辑信号强制等工作,并对执行内容的准确性负责,运行部门负责保护投退,记录保护的运行情况,并对保护装置的异常情况进行分析。规定明确主设备保护可分为重要保护和一般保护两类,并对管理内容和要求作了明确要求。
规定依据继电保护、热工保护相关的技术规程、运行管理规程、技术监督规定和集团公司29项重大事故预防措施的要求而制定,分为总则、管理职责、主设备保护分类、管理内容和要求、附则5章24条。规定对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划分: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是本单位保护装置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生产技术(设备管理)部门是保护装置的归口管理部门,检修部门负责保护装置的校验、技改、消缺、定值计算及修改、保护逻辑信号强制等工作,并对执行内容的准确性负责,运行部门负责保护投退,记录保护的运行情况,并对保护装置的异常情况进行分析。规定明确主设备保护可分为重要保护和一般保护两类,并对管理内容和要求作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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