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平一村民盗剪输电线路被判无期徒刑
2005-05-27 16:12:32 来源:中广网
A-
A+
电力18讯: 中广网福州5月27日消息 (记者陈定川、通讯员陈立烽)福建省龙岩漳平市和平镇东坑村村民陈荣华疯狂盗剪正在使用的输电线路,日前被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0年11月至2002年6月间,陈荣华伙同陈东周、吴余方(均已判刑)等人,经事先通谋,并由陈荣华提供钢筋剪、编织袋和爬电杆用的麻绳等作案工具,先后15次盗取正在运行中的漳平供电局10KV东和Ⅱ回路、漳平市电力公司和芋线等处的钢芯铝绞输电线,共计14845米,尔后将所盗得电线销赃给他人,造成漳平供电局和漳平市电力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552586元。线路被盗剪后造成水厂停水,多家工厂停电,居民用电停电,广播电信信号中断,微波传输受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荣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钢芯铝绞输电线,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52586元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2000年11月至2002年6月间,陈荣华伙同陈东周、吴余方(均已判刑)等人,经事先通谋,并由陈荣华提供钢筋剪、编织袋和爬电杆用的麻绳等作案工具,先后15次盗取正在运行中的漳平供电局10KV东和Ⅱ回路、漳平市电力公司和芋线等处的钢芯铝绞输电线,共计14845米,尔后将所盗得电线销赃给他人,造成漳平供电局和漳平市电力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552586元。线路被盗剪后造成水厂停水,多家工厂停电,居民用电停电,广播电信信号中断,微波传输受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荣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钢芯铝绞输电线,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52586元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重磅!公司法修正案通过!10月26日
2018-11-07
热点排行
- · 《国家电力公司水电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出台
- ·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安全文明生产及一流企业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 · 2002年2月9日,国家电力公司以国电调[2002]87号文正式印发了《三峡电力系统调度范围划分原则》。
- · 《国家电力公司跨区电网大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 · 《电力工程优秀勘测、优秀设计、优秀标准设计和优秀计算机软件项目评选管理办法》颁发
- · 三峡电力系统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确定
- · 《国家电力公司创建国际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试行)实施细则》印发
- · 《国家电力公司创建国际一流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实施细则》印发
- ·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实施《水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1年版)》
- · 《2002年川电外送电价及电费结算办法》印发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