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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业局500万国有资产仲裁涉嫌违规

  2004-12-27 10:08:21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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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记者:徐殿龙 李小林

    大连电业局称有理却无“法”回天

  大连市仲裁委员会的一项关于大连电业局近500万元国有资产涉嫌违规仲裁,经大连市中级法院、辽宁省高级法院审查后未能裁定撤销和不予执行。日前,大连电业局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找到媒体,一是请求呼吁挽救国有资产的流失,二是表示愿意将此案例向全国公示、由众人评说。
  据大连电业局总法律顾问孙建立介绍,1998年1月25日,新加坡普华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简称普华公司)与大连电力商饮服务有限公司(主管单位是大连电业局,简称大电商饮公司)在大连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普华公司租赁大电商饮公司一栋3446平方米的新建房屋,用于独资经营酒店,租期为5年,大电商饮公司负责酒店装修,普华公司负责购置低值易耗品。从酒店装修工程验收完工到酒店正式营业,大电商饮公司同意给普华公司两个月的试营业期。此外,合同还约定了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除合同事项以及提交大连市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的仲裁条款。
  合同签订后,大电商饮公司及时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但是普华公司并未办妥酒店营业执照,其后普华公司向大电商饮公司提出变通酒店性质、虚假登记的协商,遭大电商饮公司拒绝,双方未达成一致。
  1999年3月26日,大电商饮公司负责的装修工程验收完工,通知普华公司参加验收,但普华公司未能如期到达验收交接现场,又延迟至4月1日,普华公司虽到达现场,但对装修工程未置可否,却拒不接受装修后的房屋。此后,大电商饮公司虽又多次要求普华公司接受租赁房屋,但均未获得回音。于是,在1999年11月该装修房屋闲置7个月后,为避免损失增大,大电商饮公司开办了大电宾馆。
  2000年9月11日,普华公司依据租赁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大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赔偿其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2001年4月9日,大连仲裁庭不仅裁决大电商饮公司赔偿普华公司七种货币(含新币、港币、文莱币、泰铢、卢布、美元等六种外币)的经济损失,共折合人民币331万元,还超出申请范围“额外”作出了“解除普华公司与大电商饮公司的《租赁合同》”。
  2001年4月20日,大电商饮公司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院在请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后,于2002年1月28日在没有回答“超裁”问题的情况下,裁定驳回申请。
  2002年5月28日,大电商饮公司又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大连中院再次请示辽宁高院,辽宁高院于2004年7月21日发出驳回不予执行申请的通知,大连中院于2004年9月作出了驳回不予执行申请的裁定。
  前不久,中国政法大学周忠海、赵相林、吴焕宁等著名仲裁专家在认真地研究了此案后认为,这个案件在仲裁和法院驳回过程中,都存在着明显违反国家法律、仲裁规则和有辱国家主权尊严等问题:
  一是答辩期限违反《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本案一方当事人普华公司为新加坡公司,故本案属于涉外仲裁,依照《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75条,对于涉外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给予被申请人大电商饮公司45日的答辩期限,但是大连仲裁委员会在给大电商饮公司的《答辩通知书》明确规定答辩期限只有15天。同时,在开庭日期上,仲裁庭却在开庭前7才通知大电商饮公司,这也违反了应提前30日通知被申请人的仲裁规则。
  二是仲裁庭超范围和越权仲裁。普华公司在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只是提出了赔偿要求,但仲裁庭在作出大电商饮公司赔偿普华公司人民币331万余元裁决的同时,却超出仲裁申请范围裁决“解除双方当事人订立的《租赁合同》”。
  三是有关证据未经司法公证转递。本案仲裁庭对申请人普华公司提出的证明其损失的部分涉港证据,未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由该规定所列明的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加章转递的公证证明。
  四是本案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但裁决书却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7种货币的经济损失,而其中6种为我国内地禁止流通的货币,如:新币、港币、文莱币、泰铢、卢布、美元等,如此裁决有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尊严。
  由此专家认为:这是一个典型的违反程序和违背国家利益、有辱国家主权的仲裁案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0条一款规定,凡“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的,人民法院根据被申请人提出的证据证明,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应裁决不予执行;二款规定,“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孙建立介绍:仲裁庭裁决后,大连电业局经过多次正当努力,至今无果,特别是辽宁高院最终驳回不予执行申请并催促大连中院赶快执行,现在,近500万元的国有资产随时都有流失的危险。
  大连电业局的领导无不痛心地说,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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