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多次盗窃电力设施 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2004-11-13 12:00:48 来源:贵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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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金黔在线讯 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福泉“2・15”电力设施破坏案作出一审判决,本案主犯石永付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犯张兴春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这是我省近几年来发生的破坏范围最大,后果最为严重的电力设施破坏案。
今年2月15日11时,福泉市110千伏福麻线及麻龙牵线,因杆塔拉线及线夹被盗造成倒杆,造成黔东南、黔南与贵阳的电力调度光缆通讯全部中断,直接经济损失达157万余元。倒杆引起的火灾烧毁山林446亩,苗木损失60余万元。
该案发生后,公安部门仅用了三天的时间就侦破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石永付、张兴春两人。经查两人均是甘粑哨村的农民,去年12月起已连续作案多次,盗窃高压电杆拉线及线夹数十副。
据了解,石永付和张兴春是叔侄关系,侄儿张兴春今年只有17岁,两人多次合伙偷盗的电力设施总共才卖了90多元。石永付分得赃款60多元,张兴春分得赃款30元。
张兴春看上去还是个孩子,满脸稚气。17岁的年龄,本是孜孜求学的时候,而他却要在高墙内铁窗下度过13年难熬的时光。他当庭表示不上诉。
今年2月15日11时,福泉市110千伏福麻线及麻龙牵线,因杆塔拉线及线夹被盗造成倒杆,造成黔东南、黔南与贵阳的电力调度光缆通讯全部中断,直接经济损失达157万余元。倒杆引起的火灾烧毁山林446亩,苗木损失60余万元。
该案发生后,公安部门仅用了三天的时间就侦破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石永付、张兴春两人。经查两人均是甘粑哨村的农民,去年12月起已连续作案多次,盗窃高压电杆拉线及线夹数十副。
据了解,石永付和张兴春是叔侄关系,侄儿张兴春今年只有17岁,两人多次合伙偷盗的电力设施总共才卖了90多元。石永付分得赃款60多元,张兴春分得赃款30元。
张兴春看上去还是个孩子,满脸稚气。17岁的年龄,本是孜孜求学的时候,而他却要在高墙内铁窗下度过13年难熬的时光。他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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