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18
  • 网站首页
  • 最新
  • 新闻 要闻 国内 电企 国外 电网 发电 深度 财经 评论
  • 管理 安全生产 经营管理 党建政工 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 企业风采 管理创新 实践案例
  • 政策 公告通知 政策监管 电力法规 资料报告 访谈观点
  • 商务 商务 招标采购 项目 产品 企业 会展
  • 行业 电网 发电 可再生能源 风电 光伏 光热 氢能 储能 售电 核电 农电 规划设计建设 综合能源服务
  • 频道 能源互联网 电力科技 电动汽车 数字电网 全球能源互联网 增量配电 电力市场 特高压 电力数字化 电力自动化 电力通信 泛在电力物联网 节能环保 电力教育培训 电力技术论文 电力人物 电力文苑
  • 招聘
  • 热点 2020电企年中工作会 2020电力安全生产月 “十四五”电力规划 2020两会说电力 电力新基建 电企2020年工作会议 2019中央巡视电企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国务院要求降电价 电力央企审计整改
  • 热词
  • Tags
首页 > 资讯 > 电力法规 > 法规动态 > 正文

云南大理:破坏电力设备 损害公共安全

  2004-09-09 14:32:27    来源:滇池晨报 
A- A+
电力18讯:    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和大理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对破坏电力设备的犯罪嫌疑人毕荣禄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004年3月17日凌晨1时30分,家住弥渡县红岩镇的毕荣禄,伙同董某、阿旺(两人在逃)在大理市下关镇万花路与西环线交叉路口,将一台正在使用中的路灯变压器撬下,并把变压器内的漆包线盗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案发后,毕荣禄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毕荣禄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施,危害了公共安全,应当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毕荣禄盗窃毁坏的变压器是大理市政建设管理处安装并负责管理,属国有资产,其应当赔偿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以毕荣禄犯破获电力设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判令其赔偿大理市政建设管理处的经济损失3.6万元。张宏柱 吕世成


在线投稿   投稿信箱:e@ep18.cn 请赐稿件
评论
用户名:匿名发表  
密码:  
验证码:
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重磅!公司法修正案通过!10月26日

2018-11-07

热点排行
  • · 《国家电力公司水电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出台
  • ·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安全文明生产及一流企业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 · 2002年2月9日,国家电力公司以国电调[2002]87号文正式印发了《三峡电力系统调度范围划分原则》。
  • · 《国家电力公司跨区电网大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 · 《电力工程优秀勘测、优秀设计、优秀标准设计和优秀计算机软件项目评选管理办法》颁发
  • · 三峡电力系统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确定
  • · 《国家电力公司创建国际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试行)实施细则》印发
  • · 《国家电力公司创建国际一流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实施细则》印发
  • ·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实施《水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1年版)》
  • · 《2002年川电外送电价及电费结算办法》印发
推荐阅读

手机版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2018 电力18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53787号-1    北京网维八方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