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贪的毁灭----原郑州电业局物资公司经理李明学被捕
2004-09-03 00:58:08 来源: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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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昨日,中原区检察院向社会通报:原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经理李明学利用职务之便,共贪污、受贿及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款项合人民币1006万元。这是我省今年以来成功侦破的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
李明学,现年37岁,1991年大学毕业分配至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工作,历任采购专责、副经理、经理。在担任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期间,李明学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159.5万元,受贿36笔,共计170.64万元。另外,李明学还有人民币591万元、美金2.2万余元、欧元7600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坐在对面的这个人身高不到1.7米,瘦弱、萎靡,夹着香烟的手不停地发抖。他一直耷拉着脑袋,偶尔才会抬一下头。记者一直想从他眼光中捕捉到更多的内容,但最终也只是读出了沮丧和无奈。
一个星期六,记者在郑州市第二看守所见到了今年“河南第一贪”―――原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经理李明学,探寻他如何从一个曾在郑州市电力系统叱咤风云的人物堕落成特大经济犯罪案主角的心路历程。
4行字的匿名信举报李明学
今年春节前夕,一封匿名举报信摆在了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李伟杰办公桌上。举报信只有4行字:“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经理李明学在采购物资当中收礼、吃回扣,还设立小金库,伙同小金库管理人员杨某某和白某贪污小金库中的公款……”李伟杰捏起这张薄薄的纸,好像要掂量一下这短短几行字的分量。
这位代检察长此前曾担任过河南省检察院反贪局的侦查处长,根据多年反贪工作的经验,他知道短短的几行举报信,往往就隐藏着惊天大案。那么手上这封举报信有多大价值呢?李伟杰了解电力系统的运转模式,这是一种国家专营企业,没有竞争对手。作为市电业局的物资公司,担负着全市电力系统的物资采购工作,每年要采购数亿元的电力物资,从这个角度来看,物资公司的经理至少是存在贪污和受贿的客观条件。由此分析,手上这封举报信尽管简单,还是有一定的初查价值。
任务交到了副检察长刘辉和控申科干警张丽君手上。当时春节已近,时间紧迫,刘辉和张丽君接到任务,立即对李明学个人、家庭及外围情况进行秘密调查。
经调查发现,李明学在深市、沪市购买有大量股票,银行存款200多万,并有3套住房,远远超出了一个工薪家庭的收入情况,且没有经济外援。这样看来,举报信中的事实,并不是无的放矢,鉴于李明学的特殊身份和电力系统的管理机制,李明学存在经济犯罪的重大嫌疑。
情况迅速反馈给李伟杰和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连中安,两人研究后认为,应该对其立案侦查。但此时春节将至,考虑到发案单位是郑州市的供电中枢,事关全市人民节日期间安全用电问题,李伟杰遂决定春节过后再对其采取行动。为防止走漏风声,院里定下铁的纪律,有关情况只限定在两位检察长和初查人员之间沟通和交换,绝不许走漏任何消息,否则,将按有关纪律严肃处理。
这个春节像往常一样祥和、平静,手握重权的李明学与亲朋好友吃喝玩乐,潇洒自在……
与李明学的第一次接触
春节过后,正月十三,也就是2月3日,案件线索正式由中原区检察院控申科移交该院反贪局。检察长决定,反贪局抽出4名干警,与刘辉和张丽君组成了6人专案组,全力调查此案。
专案组成立第一天,李伟杰开了个案情分析会,决定控制李明学和重要涉案人即小金库管理人白某,与此同时,调取物资公司小金库会计资料进行查账,以免出现串供和毁账情况。
李明学和白某长得什么样?没有人见过。侦查人员首先到公安机关查询了两人的户籍档案,调取了二人办理身份证时留下的照片,以免进行控制时找错人。一旦找错,两人就可能得到消息溜掉,那就很难再进行控制。
这时遇到了一个难题,身份证照片太小,模糊不清,而且是很多年前留下的,可能本人目前已有很大变化。但侦查人员还是仔细察看了两人的面部特征,牢记在心。
2月4日早上7点,侦查人员着便装到李明学家楼下守候,左等右等不见人影。此时已经9点,早过了上班时间,于是侦查员便直接来到市电业局物资公司办公楼,发现李明学不在办公室。询问旁边房间工作人员,说李经理正在电业局的内部一宾馆开会。侦查人员赶到宾馆,正好碰到一名送水的服务人员从会议室出来,侦查人员拦着他,说:“你帮我们叫一下李明学经理,我们找他有点事。”
一会儿,一<
李明学,现年37岁,1991年大学毕业分配至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工作,历任采购专责、副经理、经理。在担任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期间,李明学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159.5万元,受贿36笔,共计170.64万元。另外,李明学还有人民币591万元、美金2.2万余元、欧元7600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坐在对面的这个人身高不到1.7米,瘦弱、萎靡,夹着香烟的手不停地发抖。他一直耷拉着脑袋,偶尔才会抬一下头。记者一直想从他眼光中捕捉到更多的内容,但最终也只是读出了沮丧和无奈。
一个星期六,记者在郑州市第二看守所见到了今年“河南第一贪”―――原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经理李明学,探寻他如何从一个曾在郑州市电力系统叱咤风云的人物堕落成特大经济犯罪案主角的心路历程。
4行字的匿名信举报李明学
今年春节前夕,一封匿名举报信摆在了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李伟杰办公桌上。举报信只有4行字:“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经理李明学在采购物资当中收礼、吃回扣,还设立小金库,伙同小金库管理人员杨某某和白某贪污小金库中的公款……”李伟杰捏起这张薄薄的纸,好像要掂量一下这短短几行字的分量。
这位代检察长此前曾担任过河南省检察院反贪局的侦查处长,根据多年反贪工作的经验,他知道短短的几行举报信,往往就隐藏着惊天大案。那么手上这封举报信有多大价值呢?李伟杰了解电力系统的运转模式,这是一种国家专营企业,没有竞争对手。作为市电业局的物资公司,担负着全市电力系统的物资采购工作,每年要采购数亿元的电力物资,从这个角度来看,物资公司的经理至少是存在贪污和受贿的客观条件。由此分析,手上这封举报信尽管简单,还是有一定的初查价值。
任务交到了副检察长刘辉和控申科干警张丽君手上。当时春节已近,时间紧迫,刘辉和张丽君接到任务,立即对李明学个人、家庭及外围情况进行秘密调查。
经调查发现,李明学在深市、沪市购买有大量股票,银行存款200多万,并有3套住房,远远超出了一个工薪家庭的收入情况,且没有经济外援。这样看来,举报信中的事实,并不是无的放矢,鉴于李明学的特殊身份和电力系统的管理机制,李明学存在经济犯罪的重大嫌疑。
情况迅速反馈给李伟杰和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连中安,两人研究后认为,应该对其立案侦查。但此时春节将至,考虑到发案单位是郑州市的供电中枢,事关全市人民节日期间安全用电问题,李伟杰遂决定春节过后再对其采取行动。为防止走漏风声,院里定下铁的纪律,有关情况只限定在两位检察长和初查人员之间沟通和交换,绝不许走漏任何消息,否则,将按有关纪律严肃处理。
这个春节像往常一样祥和、平静,手握重权的李明学与亲朋好友吃喝玩乐,潇洒自在……
与李明学的第一次接触
春节过后,正月十三,也就是2月3日,案件线索正式由中原区检察院控申科移交该院反贪局。检察长决定,反贪局抽出4名干警,与刘辉和张丽君组成了6人专案组,全力调查此案。
专案组成立第一天,李伟杰开了个案情分析会,决定控制李明学和重要涉案人即小金库管理人白某,与此同时,调取物资公司小金库会计资料进行查账,以免出现串供和毁账情况。
李明学和白某长得什么样?没有人见过。侦查人员首先到公安机关查询了两人的户籍档案,调取了二人办理身份证时留下的照片,以免进行控制时找错人。一旦找错,两人就可能得到消息溜掉,那就很难再进行控制。
这时遇到了一个难题,身份证照片太小,模糊不清,而且是很多年前留下的,可能本人目前已有很大变化。但侦查人员还是仔细察看了两人的面部特征,牢记在心。
2月4日早上7点,侦查人员着便装到李明学家楼下守候,左等右等不见人影。此时已经9点,早过了上班时间,于是侦查员便直接来到市电业局物资公司办公楼,发现李明学不在办公室。询问旁边房间工作人员,说李经理正在电业局的内部一宾馆开会。侦查人员赶到宾馆,正好碰到一名送水的服务人员从会议室出来,侦查人员拦着他,说:“你帮我们叫一下李明学经理,我们找他有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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