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持续能源立法建议稿出台 立法进程提速
2004-05-20 09:25:44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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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北京西黄城根北街的僻静一角,全国人大会议中心隐于茂盛绿荫间。
5月15日,二层礼堂内,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国务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主办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法》国际研讨会”正在进行。
除人大、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市区发改委的派出代表外,与会人士中还包括了众多来自国内能源企业、行业协会和环保组织的代表,再就是法律、税务、经济等领域的专家学者。而国际人士一边,目前世界上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先锋国家如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美国都派出代表出席,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和绿色和平组织等也参会。
“12月就要去人大一读了,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法》政府建议稿(草案)的进一步修改只剩下半年时间了。”发改委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处的史立三处长一再表示压力越来越大。此次会议的目的就是希望向各界集思广益,广泛借鉴国际经验,“为形成更加完善的立法草案打基础。”
消息人士透露,史及其同事们所面对的巨大压力在相当程度上源于一个“意料之外,但情理之中的提前”。
“《促进法》原来的一读时间并不是今年12月而是2005年甚至2006年,但我国这一阶段能源短缺严重制约经济发展的局面使得人大常委会调整了五年立法规划的项目优先顺序,立法调研节奏于是也就加快了起来。”
能源和环保双重压力
瑞银华宝董事总经理、中国研究部主管张化桥“中国能源供应全面失守”的激烈言论(详见本报3月15日“能源情景报告”之《一个能源分析师的危言》)在两天的会期上鲜有耳闻,但此间传出的官方数据表明,从2002年开始的能源短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有愈演愈烈之势。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李俊峰研究员提供的数据显示:作为世界能源的生产和消费大国,我国2003年商品能源生产已经达到了16亿标准煤,比2002年增长11%(其中煤炭16.6亿吨、原油1.7亿吨、天然气是345亿立方米),而消费总量则已经达到了16.8亿吨标准煤,比2002年增长13%(其中煤炭占67.1%、石油占22.7%、天然气占2.8%、水电占7.3%),石油进口量为9700万吨。
然而通过立法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勃兴并不仅仅是一个短期目标导向的结果。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在发言中说,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2020年使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的总体目标”,即便在充分考虑技术进步、经济结构调整、采取多种切实可行政策措施的前提下,2020年我国能源年消费总量仍很可能要突破30亿吨标准煤。
“这是一个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迈进的过程,是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转变的过程。国际经验表明,这个过程往往伴随着消费结构的变化和消费需求的增加,而这,都需要能源的有效供应作为基础。”
“我们现在就开发和利用可持续能源进行立法,一方面是为弥补接下来这个时间段发展所需的能源不足,更主要的是,我们要开始考虑2020年之后中国发展的能源可持续供应以及减少对外依赖、维护国家安全的问题。”徐的声音振聋发聩。
联合国开发署北京代表处Macleod Nyrongo副代表则告诉记者,尽管现在甚至相当长的一个时间段内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供给仍将只是化石能源的替代性产品,但到本世纪中后叶其必将挤入主流行列,“比如,德国政府的规划就是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要占到电力总消费量的20%,而2003年百分比已接近8%。”
Nyrongo认为,中国除了能源资源有限导致的供应不足之外,能源结构不合理(即能源供应过分依赖煤炭,煤炭消费量占整个消费总量的66%)所引起的环境污染也构成了中国必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原因。“我看到的资料显示,中国目前90%的二氧化硫排放是燃煤造成的,大气中70%的烟尘也是燃煤造成的。不仅引发了大量的呼吸道疾病,造成了土壤的酸化,还对全球的气候变化产生影响。人类千年发展目标中指出,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
英国贸工部可再生能源项目主管John Buckley最后从产业的角度力倡中国发展可再生能源。Buckley说,世界各地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先锋们的经验都表明,这是一个创造了成千上万就业机会的产业,中国是一个有着独特的比较优势的制造业强国,是行动起来的时候了。
建议稿出台全景
与会的全国人大常委、环资委委员王维城向记者透露了建议稿起草至今的全过程。
王介绍说,九届人大5次会议以来就不断有代表提议就促进可再生能源在中国的应用发展立法。2003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法》列入立法计划,并决定由环资委负责组织起草,同年8月,发改委受环资委委托起草该法的政府建议稿。根据安排,由发改委能源局负责组织工作,而能源研究所具体承担建议稿的起草(同时委托清华大学等编写草案专家建议稿)。同年12月底,能源所拿出了建议稿草稿。
会上出现的《<
5月15日,二层礼堂内,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国务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主办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法》国际研讨会”正在进行。
除人大、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市区发改委的派出代表外,与会人士中还包括了众多来自国内能源企业、行业协会和环保组织的代表,再就是法律、税务、经济等领域的专家学者。而国际人士一边,目前世界上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先锋国家如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美国都派出代表出席,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和绿色和平组织等也参会。
“12月就要去人大一读了,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法》政府建议稿(草案)的进一步修改只剩下半年时间了。”发改委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处的史立三处长一再表示压力越来越大。此次会议的目的就是希望向各界集思广益,广泛借鉴国际经验,“为形成更加完善的立法草案打基础。”
消息人士透露,史及其同事们所面对的巨大压力在相当程度上源于一个“意料之外,但情理之中的提前”。
“《促进法》原来的一读时间并不是今年12月而是2005年甚至2006年,但我国这一阶段能源短缺严重制约经济发展的局面使得人大常委会调整了五年立法规划的项目优先顺序,立法调研节奏于是也就加快了起来。”
能源和环保双重压力
瑞银华宝董事总经理、中国研究部主管张化桥“中国能源供应全面失守”的激烈言论(详见本报3月15日“能源情景报告”之《一个能源分析师的危言》)在两天的会期上鲜有耳闻,但此间传出的官方数据表明,从2002年开始的能源短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有愈演愈烈之势。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李俊峰研究员提供的数据显示:作为世界能源的生产和消费大国,我国2003年商品能源生产已经达到了16亿标准煤,比2002年增长11%(其中煤炭16.6亿吨、原油1.7亿吨、天然气是345亿立方米),而消费总量则已经达到了16.8亿吨标准煤,比2002年增长13%(其中煤炭占67.1%、石油占22.7%、天然气占2.8%、水电占7.3%),石油进口量为9700万吨。
然而通过立法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勃兴并不仅仅是一个短期目标导向的结果。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在发言中说,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2020年使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的总体目标”,即便在充分考虑技术进步、经济结构调整、采取多种切实可行政策措施的前提下,2020年我国能源年消费总量仍很可能要突破30亿吨标准煤。
“这是一个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迈进的过程,是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转变的过程。国际经验表明,这个过程往往伴随着消费结构的变化和消费需求的增加,而这,都需要能源的有效供应作为基础。”
“我们现在就开发和利用可持续能源进行立法,一方面是为弥补接下来这个时间段发展所需的能源不足,更主要的是,我们要开始考虑2020年之后中国发展的能源可持续供应以及减少对外依赖、维护国家安全的问题。”徐的声音振聋发聩。
联合国开发署北京代表处Macleod Nyrongo副代表则告诉记者,尽管现在甚至相当长的一个时间段内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供给仍将只是化石能源的替代性产品,但到本世纪中后叶其必将挤入主流行列,“比如,德国政府的规划就是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要占到电力总消费量的20%,而2003年百分比已接近8%。”
Nyrongo认为,中国除了能源资源有限导致的供应不足之外,能源结构不合理(即能源供应过分依赖煤炭,煤炭消费量占整个消费总量的66%)所引起的环境污染也构成了中国必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原因。“我看到的资料显示,中国目前90%的二氧化硫排放是燃煤造成的,大气中70%的烟尘也是燃煤造成的。不仅引发了大量的呼吸道疾病,造成了土壤的酸化,还对全球的气候变化产生影响。人类千年发展目标中指出,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
英国贸工部可再生能源项目主管John Buckley最后从产业的角度力倡中国发展可再生能源。Buckley说,世界各地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先锋们的经验都表明,这是一个创造了成千上万就业机会的产业,中国是一个有着独特的比较优势的制造业强国,是行动起来的时候了。
建议稿出台全景
与会的全国人大常委、环资委委员王维城向记者透露了建议稿起草至今的全过程。
王介绍说,九届人大5次会议以来就不断有代表提议就促进可再生能源在中国的应用发展立法。2003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法》列入立法计划,并决定由环资委负责组织起草,同年8月,发改委受环资委委托起草该法的政府建议稿。根据安排,由发改委能源局负责组织工作,而能源研究所具体承担建议稿的起草(同时委托清华大学等编写草案专家建议稿)。同年12月底,能源所拿出了建议稿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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