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涉电犯罪 净化电力企业周边环境
2004-05-26 17:11:25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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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四川省公安厅副厅长岳德松
历时两年半的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平稳的治安局势是在持续不断地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下取得的,这种局面并不十分巩固。一旦公安机关在打击上、电力企业在防范上有所松懈,盗窃、破坏、损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犯罪势必出现反弹。
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前一阶段取得成果的基础上,针对盗窃、破坏、损坏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及辅助设施的,盗窃、违法使用电能,特别要把智能型窃电、故意损坏计量装置窃电等刑事案件作为重点,强化侦查破案工作。
各地公安机关要坚持露头就打的方针,主动出击,做到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用什么方式更为有效,就用什么方式,坚决遏制盗窃、破坏、损坏电力设施和窃电案件的上升势头。各地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召开打击涉电犯罪的公捕、公判大会,震慑犯罪。要确定出一批社会影响大、造成严重损失、涉案价值高的重点案件,分别由市州公安局、省公安厅直至公安部挂牌督办;对于挂牌督办案件的侦破工作,有关地区公安机关领导要亲自过问,刑侦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调集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迅速侦破。同时,要加大与经委、检察、法院和电力企业的密切配合力度,严格掌握政策法律界限,把握尺度,形成打击合力,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电力企业的建设工程往往是重点项目,且工地大多地处偏远乡村,周边治安状况较为复杂。各级公安机关要将电力企业周边的治安状况一并纳入本地的治安情况分析,梳理出治安乱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整治行动,并落实责任,限期见效。整治的重点要放在阻碍、扰乱电力工程建设,阻挠、围攻、伤害电费征收人员,纠集、煽动冲击电力企业、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案(事)件,该治安处罚的要治安处罚,够得上刑事处罚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与工商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电力企业周边的废旧收购站点进行清理整顿,凡是发现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收购站点,一律予以取缔;造成严重后果,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积极排查调处电力企业周边厂社矛盾,协助有关部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消除苗头,减少隐患。各地公安机关及省厅直属公安局二分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指导、督促电力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措施,强化责任,采取技防与人防相结合,提高企业的自防能力。
历时两年半的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平稳的治安局势是在持续不断地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下取得的,这种局面并不十分巩固。一旦公安机关在打击上、电力企业在防范上有所松懈,盗窃、破坏、损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犯罪势必出现反弹。
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前一阶段取得成果的基础上,针对盗窃、破坏、损坏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及辅助设施的,盗窃、违法使用电能,特别要把智能型窃电、故意损坏计量装置窃电等刑事案件作为重点,强化侦查破案工作。
各地公安机关要坚持露头就打的方针,主动出击,做到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用什么方式更为有效,就用什么方式,坚决遏制盗窃、破坏、损坏电力设施和窃电案件的上升势头。各地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召开打击涉电犯罪的公捕、公判大会,震慑犯罪。要确定出一批社会影响大、造成严重损失、涉案价值高的重点案件,分别由市州公安局、省公安厅直至公安部挂牌督办;对于挂牌督办案件的侦破工作,有关地区公安机关领导要亲自过问,刑侦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调集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迅速侦破。同时,要加大与经委、检察、法院和电力企业的密切配合力度,严格掌握政策法律界限,把握尺度,形成打击合力,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电力企业的建设工程往往是重点项目,且工地大多地处偏远乡村,周边治安状况较为复杂。各级公安机关要将电力企业周边的治安状况一并纳入本地的治安情况分析,梳理出治安乱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整治行动,并落实责任,限期见效。整治的重点要放在阻碍、扰乱电力工程建设,阻挠、围攻、伤害电费征收人员,纠集、煽动冲击电力企业、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案(事)件,该治安处罚的要治安处罚,够得上刑事处罚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与工商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电力企业周边的废旧收购站点进行清理整顿,凡是发现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收购站点,一律予以取缔;造成严重后果,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积极排查调处电力企业周边厂社矛盾,协助有关部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消除苗头,减少隐患。各地公安机关及省厅直属公安局二分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指导、督促电力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措施,强化责任,采取技防与人防相结合,提高企业的自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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