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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2003-11-19 20:35: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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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国家电网公司为进一步加强统计管理,科学、高效地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8月8日以国家电网计[2003]300号文印发。
    《办法》包括总则,统计机构及其职责,统计调查,统计资料管理与发布,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检查与考核,统计信息系统建设,统计人员及培训,附则共九章四十二条。
    《办法》指出,国家电网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及其成员单位的生产、投资等经营活动进行统计管理,开展统计调查,发布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国家电网公司统计工作以服务于公司发展为宗旨,在客观、准确、全面提供统计数据信息的基础上,强化统计分析职能,不断提高统计时效性,充分发挥统计管理在公司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国家电网公司统计管理实行统计职能机构统一归口、专业部门分工负责,公司系统各单位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办法》说,国家电网公司及网省公司分别设立统计机构,设置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统计岗位。国家电网公司计划投融资部是公司统计工作归口管理的职能机构,内设统计处,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电网公司及系统各单位的统计管理工作。各网省公司统计职能机构原则上应设在计划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司的统计管理工作。国家电网公司其它成员单位根据统计工作需要可设立统计机构,或设置统计岗位。没有统计机构的单位,要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归口管理统计工作,并明确统计负责人。各单位有关专业部门根据统计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统计人员,实施本专业统计管理。
    各单位统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1.国家电网公司计投部:负责公司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和考核,制定公司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统计工作标准,归口管理各专业统计业务,统一发布公司统计资料,组织建设公司统计信息系统,完成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布置的统计任务。
    2.网省公司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公司各项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实行当地电力用户和并人所在电网发电企业的电力统计,完成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和国家电网公司布置的统计任务。
    3.公司其他成员单位统计机构或统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统计任务。
    4.各有关专业部门统计人员的职责:负责完成本专业统计任务,制定本专业统计制度和标准。
    《办法》说,国家电网公司统计调查方法以定期报表为主,以快速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为补充。各单位要加强对统计方法的科学研究,不断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科学的抽样框,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真实性、时效性。
    《办法》指出,各单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实行统计工作责任制。国家电网公司建立统计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对各成员单位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考核,促进统计工作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不能提供真实统计资料,或屡屡不能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单位,将追究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责任,对违反统计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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