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要求系统各单位 认真执行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
2003-08-29 12:11:04 来源:中国电力报
A-
A+
电力18讯: 8月4日,国家电网公司下发文件,要求公司所属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电监会组织制定的《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以保证电网和发电机组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文件要求各电网企业要结合电网实际,会同发电企业制定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并定期对发电厂并网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各企业在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时,应将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考核细则中明确的考核内容和要求,以及未达到要求扣减的违约金或违约电量的数额等内容在协议中予以明确,并依法对发电厂并网运行情况实施考核。
各电网企业对发电厂并网运行进行考核时,要坚持公平、公正、依法、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发电企业的监督和电力监管机构监管。考核所得的违约电量或违约金应实施专项管理,全部用于对参加考核发电厂的奖励。同时,各单位应依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设备状态评估管理办法,建立发电机组运行状况分析制度,定期对所在电网发电机组的运行状况以及非停运原因进行分析汇总。
(本报记者 张长浩)
文件要求各电网企业要结合电网实际,会同发电企业制定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并定期对发电厂并网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各企业在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时,应将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考核细则中明确的考核内容和要求,以及未达到要求扣减的违约金或违约电量的数额等内容在协议中予以明确,并依法对发电厂并网运行情况实施考核。
各电网企业对发电厂并网运行进行考核时,要坚持公平、公正、依法、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发电企业的监督和电力监管机构监管。考核所得的违约电量或违约金应实施专项管理,全部用于对参加考核发电厂的奖励。同时,各单位应依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设备状态评估管理办法,建立发电机组运行状况分析制度,定期对所在电网发电机组的运行状况以及非停运原因进行分析汇总。
(本报记者 张长浩)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重磅!公司法修正案通过!10月26日
2018-11-07
热点排行
- · 《国家电力公司水电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出台
- ·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安全文明生产及一流企业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 · 2002年2月9日,国家电力公司以国电调[2002]87号文正式印发了《三峡电力系统调度范围划分原则》。
- · 《国家电力公司跨区电网大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 · 《电力工程优秀勘测、优秀设计、优秀标准设计和优秀计算机软件项目评选管理办法》颁发
- · 三峡电力系统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确定
- · 《国家电力公司创建国际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试行)实施细则》印发
- · 《国家电力公司创建国际一流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实施细则》印发
- ·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实施《水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1年版)》
- · 《2002年川电外送电价及电费结算办法》印发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