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
2003-09-15 15:45:51 来源: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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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根据党中央、中纪委和中央企业工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集团公司党组制定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并于近日以中电投党[2003]8号文向系统各单位党委予以印发,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8号文同时提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提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办法提出,集团公司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对集团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总经理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对本系统、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办法提出,集团公司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由上一级领导机关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未认真履行本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将实行责任追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将对其领导班子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评定为“不合格”的,调整其领导班子。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共五章,三十二条。其分别为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责任内容;第三章 责任考核;第四章 责任追究;第五章 附则。该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和有关配套制度。本办法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纪检组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本办法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修订或作出补充规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号文同时提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提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办法提出,集团公司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对集团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总经理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对本系统、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办法提出,集团公司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由上一级领导机关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未认真履行本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将实行责任追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将对其领导班子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评定为“不合格”的,调整其领导班子。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共五章,三十二条。其分别为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责任内容;第三章 责任考核;第四章 责任追究;第五章 附则。该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和有关配套制度。本办法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纪检组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本办法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修订或作出补充规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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