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规范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配套文书
2003-03-15 12:54:24 来源:中电新闻
A-
A+
电力18讯: 柳赞国
本网讯 近日,湖北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经济贸易委员会和自治州电网管理局就规范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配套文书,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经贸局、电力公司、恩施供电公司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说,为了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恩施自治州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规范要求,维护行政执法配套文书的严肃性,决定统一规范《违反电力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六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执法文书。
通知指出,执法文书填发单位为各县(市)电力行政执法大队。凡违反《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条款的,由电力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的有关条款,向违反当事人填发送达《违反电力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罚款处罚。
通知还就如何在行政处罚决定前,在填发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和违反当事人在收到违反电力法律法规责令改正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赔偿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方面,做好一些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网讯 近日,湖北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经济贸易委员会和自治州电网管理局就规范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配套文书,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经贸局、电力公司、恩施供电公司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说,为了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恩施自治州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规范要求,维护行政执法配套文书的严肃性,决定统一规范《违反电力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六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执法文书。
通知指出,执法文书填发单位为各县(市)电力行政执法大队。凡违反《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条款的,由电力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的有关条款,向违反当事人填发送达《违反电力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罚款处罚。
通知还就如何在行政处罚决定前,在填发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和违反当事人在收到违反电力法律法规责令改正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赔偿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方面,做好一些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重磅!公司法修正案通过!10月26日
2018-11-07
热点排行
- · 《国家电力公司水电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出台
- ·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安全文明生产及一流企业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 · 2002年2月9日,国家电力公司以国电调[2002]87号文正式印发了《三峡电力系统调度范围划分原则》。
- · 《国家电力公司跨区电网大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 · 《电力工程优秀勘测、优秀设计、优秀标准设计和优秀计算机软件项目评选管理办法》颁发
- · 三峡电力系统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确定
- · 《国家电力公司创建国际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试行)实施细则》印发
- · 《国家电力公司创建国际一流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实施细则》印发
- ·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实施《水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1年版)》
- · 《2002年川电外送电价及电费结算办法》印发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