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起电磁辐射诉讼 电力局一审胜诉
2003-04-01 23:03:06 来源:中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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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杭州地区首起因电磁辐射“污染“环境侵权而对簿公堂的民事诉讼有了初步结果,3月28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徐纪根等要求杭州市电力局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异地安置全家或一次性赔偿异地安置费38万元的诉讼请求,并负担案件全部受理费8千余元。
今年1月14日,杭州萧山所前镇张家桥村农民徐纪根一家,以杭州市电力局架设的萧山电厂至萧山变电所的四根110千伏高压线路从其房顶经过,使他们长期遭受高强度工频电磁场辐射影响、身体健康受到威胁和损害为由,将杭州市电力局告上法庭。提出了异地安置全家或一次性赔偿异地安置费38万元的诉讼请求。
2月25日,萧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程序,法庭认为徐纪根等人不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他们受到电磁辐射环境污染并造成人身损害。杭州市电力局建设的萧山电厂至萧山变电所的110千伏高压线路是经政府立项批准、合法建设投运的高压输电线路工程,且该架空线路与徐纪根家房屋之间的最近距离为9.6米,符合《110-500千伏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的安全标准。根据浙江省辐射环境检测站所作检测,所测点工频电磁场强度也符合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的要求。法庭因此做出了以上判决,驳回了徐纪根等人的巨额诉讼请求。
今年1月14日,杭州萧山所前镇张家桥村农民徐纪根一家,以杭州市电力局架设的萧山电厂至萧山变电所的四根110千伏高压线路从其房顶经过,使他们长期遭受高强度工频电磁场辐射影响、身体健康受到威胁和损害为由,将杭州市电力局告上法庭。提出了异地安置全家或一次性赔偿异地安置费38万元的诉讼请求。
2月25日,萧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程序,法庭认为徐纪根等人不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他们受到电磁辐射环境污染并造成人身损害。杭州市电力局建设的萧山电厂至萧山变电所的110千伏高压线路是经政府立项批准、合法建设投运的高压输电线路工程,且该架空线路与徐纪根家房屋之间的最近距离为9.6米,符合《110-500千伏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的安全标准。根据浙江省辐射环境检测站所作检测,所测点工频电磁场强度也符合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的要求。法庭因此做出了以上判决,驳回了徐纪根等人的巨额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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