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18
  • 网站首页
  • 最新
  • 新闻 要闻 国内 电企 国外 电网 发电 深度 财经 评论
  • 管理 安全生产 经营管理 党建政工 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 企业风采 管理创新 实践案例
  • 政策 公告通知 政策监管 电力法规 资料报告 访谈观点
  • 商务 商务 招标采购 项目 产品 企业 会展
  • 行业 电网 发电 可再生能源 风电 光伏 光热 氢能 储能 售电 核电 农电 规划设计建设 综合能源服务
  • 频道 能源互联网 电力科技 电动汽车 数字电网 全球能源互联网 增量配电 电力市场 特高压 电力数字化 电力自动化 电力通信 泛在电力物联网 节能环保 电力教育培训 电力技术论文 电力人物 电力文苑
  • 招聘
  • 热点 2020电企年中工作会 2020电力安全生产月 “十四五”电力规划 2020两会说电力 电力新基建 电企2020年工作会议 2019中央巡视电企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国务院要求降电价 电力央企审计整改
  • 热词
  • Tags
首页 > 资讯 > 电力法规 > 法规动态 > 正文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将试行许可规则

  2003-07-09 11:45:11    来源:中国工业报 
A- A+
电力18讯:    企业超范围制造特种设备的行为,将被注销《制造许可证》。日前,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规则规定,取得制造许可的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内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方可正式销售。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须有申请许可制造设备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须经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合格;须有一批能够保证进行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及技术工人。须有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的检验测试的仪器设备;必须结合单位情况和申请取证产品的技术管理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编制质量手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必须在产品包装、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上标明《制造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日期。《制造许可证》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4年。已获得《制造许可证》的企业,若被发现以下问题,具《制造许可证》将被发证机构注销。这些问题包括:超范围制造特种设备;涂改、伪造、转让或出卖《制造许可证》;向无《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质量证明书;在组织生产制造和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经抽查、复查发现不符合《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规定的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的;制造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生产的产品;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设备事故等。



                    信息来源:中国工业报


在线投稿   投稿信箱:e@ep18.cn 请赐稿件
评论
用户名:匿名发表  
密码:  
验证码:
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重磅!公司法修正案通过!10月26日

2018-11-07

热点排行
  • · 《国家电力公司水电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出台
  • ·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安全文明生产及一流企业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 · 2002年2月9日,国家电力公司以国电调[2002]87号文正式印发了《三峡电力系统调度范围划分原则》。
  • · 《国家电力公司跨区电网大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 · 《电力工程优秀勘测、优秀设计、优秀标准设计和优秀计算机软件项目评选管理办法》颁发
  • · 三峡电力系统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确定
  • · 《国家电力公司创建国际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试行)实施细则》印发
  • · 《国家电力公司创建国际一流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实施细则》印发
  • ·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实施《水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1年版)》
  • · 《2002年川电外送电价及电费结算办法》印发
推荐阅读

手机版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2018 电力18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53787号-1    北京网维八方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