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建筑企业设计企业有新规定
2002-12-13 09:40:12 来源:
A-
A+
电力18讯: 近日,建设部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和《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
这两项《规定》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适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监督管理,适用《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
根据这两项《规定》,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并从事建筑活动、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并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依据《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及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这些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这两项《规定》自12月1日起施行,目前实施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及《成立中外合营工程设计机构审批管理规定》同时废止。1994年建设部颁布的《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质管理暂行办法》于2003年10月1日废止。
这两项《规定》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适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监督管理,适用《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
根据这两项《规定》,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并从事建筑活动、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并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依据《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及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这些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这两项《规定》自12月1日起施行,目前实施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及《成立中外合营工程设计机构审批管理规定》同时废止。1994年建设部颁布的《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质管理暂行办法》于2003年10月1日废止。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重磅!公司法修正案通过!10月26日
2018-11-07
热点排行
- · 《国家电力公司水电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出台
- ·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安全文明生产及一流企业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 · 2002年2月9日,国家电力公司以国电调[2002]87号文正式印发了《三峡电力系统调度范围划分原则》。
- · 《国家电力公司跨区电网大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 · 《电力工程优秀勘测、优秀设计、优秀标准设计和优秀计算机软件项目评选管理办法》颁发
- · 三峡电力系统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确定
- · 《国家电力公司创建国际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试行)实施细则》印发
- · 《国家电力公司创建国际一流供电企业考核标准(试行)实施细则》印发
- ·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实施《水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1年版)》
- · 《2002年川电外送电价及电费结算办法》印发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