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继电保护专用电力线载波收发信机技术条件》等45项电力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公 告
二○○二年第65号
公布《继电保护专用电力线载波收发信机
技术条件》等45项电力行业标准
国家经贸委批准《继电保护专用电力线载波收发信机技术条件》等45项电力行业标准,其中《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为强制性标准,《采用配电线载波的配电自动化第1-4部分:总则中低压配电线载波传输参数》为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其余为推荐性标准。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45项电力行业标准编号及名称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45项电力行业标准编号及名称
|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号 |
| 1 | DL/T 524-2002 | 继电保护专用电力线载波收发信机技术条件 | DL/T 524-1993 |
| 2 | DL/T 526-2002 | 静态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技术条件 | DL/T 526-1993 |
| 3 | DL/T 527-2002 |
2018-11-07 |

